- 我县国有划拨住宅转出让 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10月31日 08: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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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何莎莎通讯员童萍丽)日前,记者从县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县新一轮基准地价已于10月27日起正式实施,本轮基准地价将县域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城镇可建设用地纳入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之中,估价区范围显著扩大。
其中,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经济适用房除外)转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也将予以调整。据县国土资源局初步统计,我县约有8000多户(宗)国有划拨住宅用地。市民可通过查看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中的权益类型来判别自己是否属于国有划拨住宅用地。
此前,我县涉及个人国有划拨住宅转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是按现行基准地价的50%确定,以证载土地面积住宅基准地价50%为标准。调整后,单宗登记的住宅(落地房)用地补缴出让金计算时以登记的土地面积为基准,分摊面积登记的住宅(套房)用地补缴出让金计算时以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基准,补缴价格标准按《宁海县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补缴出让金标准表》执行。以城区一级类国有住宅为例:落地房用地面积为100平方米,按原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约13万元(2600*50%*100=130000),调整后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约18.75万元(3750*50%*100=187500);套房(分摊)用地面积为8.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按原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约1.1万元(2600*50%*8.5=11050),调整后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约3.75万元(375*100=37500)。此次调价前后补缴土地出让金涨幅较大。
此次新一轮基准地价调整后国有划拨住宅转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设有6个月过渡期,有意向办理的市民,在2018年4月27日前到办证中心三楼国土窗口申报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仍按原标准执行;过渡期后,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转出让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补缴价格标准按《宁海县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补缴出让金标准表》执行。详细情况,市民可登录宁海县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查询。
- 责任编辑: 袁银泽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