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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智能防盗备案 登记集中办理月底结束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11月17日 09: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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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周国亮)记者从县公安局治安部门获悉,县公安局从11月1日起在全县开展的集中办理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安装防盗装置和防盗备案号牌工作,将在11月30日结束。

  近日,在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大门口,桃源派出所严警官带领一队辅警在这里为大型企业开展上门服务,给企业员工的电动车进行登记。严警官告诉记者,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或盖章收据)等合法来历证明,因故不能提供电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等合法来历证明的,必须由本人签署电动车来历承诺书。安装防盗装置后,车主可下载智安管家APP,用手机绑定APP后,可一键虚拟锁车,默认锁车后,车辆一旦发生异常移动,车主将会第一时间收到短信提醒,随时随地关注车辆安全,大大提高了车辆的安全性。

  记者还了解到,电动车智能防盗备案登记需收取服务费,电动自行车为100元,电动三轮车150元(含防盗装置、防盗备案号牌、安装服务费、人民保险公司提供的3年车辆盗抢险)。车主在遇到车辆被盗抢的情况时报案,公安部门受理后,如60天内车辆未能追回的,保险公司将按照理赔标准进行赔偿,电动自行车最高能获赔1080元,电动三轮车最高能获赔1500元。车主还可以购买第三者及车上人员责任险,费用为电动自行车100元/三年,电动三轮车500元/年。在保险期内,车主或被车主允许的年满16周岁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电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及驾驶人自身的人身伤亡,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17000元/年,车上人员责任险限额3000元/年,电动三轮车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22000元/年,车上人员责任险限额8000元/年。

  目前全县各派出所都在开展电动车智能防盗备案登记工作,市民可就近前往各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办理电动车登记。但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燃油、混合动力类车辆,擅自拼装、改装,影响安全驾驶的车辆,以及其他不符合备案要求的不予备案。截至11月13日,全县各派出所已办理电动车备案登记10万多辆,而全县电动车保有量则有近20万辆,广大电动车车主应尽快办理备案登记。在月底集中受理结束后,市民仍可自行前往各派出所办理电动车登记。届时,公安机关将加大对上路行驶电动车的检查力度,仍未办理防盗备案登记,且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电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将依法予以扣车,查明来源后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 张颖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