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1月起车辆购置税 恢复按10%税率征税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7年12月27日 08:52:48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何莎莎通讯员朱禾)记者昨日从县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窗口了解到,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即将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与此同时,车辆购置税窗口工作人员提醒,因为年末关账以及数据核对的原因,县车购税窗口将于2017年12月27日起停止办理税款收缴业务,2018年1月2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那么,在停办业务时间段购买新车的市民朋友们还能享受税收优惠吗?“根据文件规定,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不按缴税日期计算。”县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凡是购车发票开具日期在今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都可以享受到7.5%的优惠政策。
-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