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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法庭”审理高龄津贴发放 实现“一次也不跑”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2月28日 07:26:34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章莉实习生张晨怡)昨日上午,县跑改部“审批法庭”召集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人力社保局,就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进行审批裁决,优化发放流程,实现高龄津贴发放“零次跑”。

  2011年4月,我县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对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并分别于2015年3月和2018年1月对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进行部分调整。今年1月,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发文取消高龄津贴审批程序,改每年春节前现金发放为按月度发放。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县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但也存在老年人为申请、领取高龄津贴“多次跑”,高龄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漏发、超发等现象。

  为解决高龄津贴发放过程中让人多次跑,杜绝漏发、超发等问题,实现高龄津贴发放实现“一次也不跑”,县跑改部“审批法庭”认真研究相关文件,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合议,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决定取消高龄津贴申请、登记和审批的程序,改依老人申请政府审批发放为政府主动发放。同时,确定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为本县户籍老人达到80周岁或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户口迁入本县的次月起按标准享受高龄津贴,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县的次月起停发高龄津贴。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依法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做到高龄津贴发放不漏发、不超发,真正实现“一次也不跑”。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