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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办法》 强化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3月21日 08:54:08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何莎莎通讯员童萍丽顾长官)日前,记者从县国土资源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切实有效地保护与开发土地后备资源,规范县域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我县出台了《宁海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已于今年3月10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办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按垦造新增水田的每亩5万元、垦造新增旱地的每亩3万元、旱地改造水田新增水田的每亩2万元的标准执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按旱地改造水田新增水田面积每亩1万元的标准执行,并根据同类项目招投标市场价每二年作一次调整。

  据悉,《办法》的出台打破了以往我县土地整治由政府作为实施主体的单一模式,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实施的方式延伸,拓宽补充耕地途径和资金渠道,完善了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土地整治规划投资或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质量有提高,耕地占补平衡有保障。《办法》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大局出发,谋划创新举措,加强耕地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我县土地整治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