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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涂写墙体广告要处罚 逾期不改将记入信用档案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3月21日 08:54:07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胡琦通讯员赵揆)日前,县综合执法局桃源中队执法队员依法查处一起外墙非法涂写、设置墙体广告行为,并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当天下午,执法队员在巡逻中发现有人正在桃源街道檀香路一处围墙上乱涂写,设置墙体广告。经现场勘查,墙体上原有的公益广告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各类未经审批的商家墙体广告,且设置的墙体广告长约8米,宽约2米,面积多达16平方米。据当事人徐某交代,从事这个行业已有三年,大都自己接生意自己涂写,在兴宁北路、兴海北路、山河路、盛宁线等多处地方的围墙上都有自己的“作品”。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签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徐某在3月14日24时前纠正违法行为,但徐某在限期内并未予以改正。3月19日,县综合执法局桃源中队根据《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清理干净所涂写墙体广告,并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告诫当事人,若再次乱涂写墙体广告,将把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作为其个人信用信息予以记录。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