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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8小时”外集中审查“三书”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4月10日 08:52:04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杨杨应泓游)前日晚上,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组织干警,利用休息时间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书中认定事实、定性是否一致,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和审结案件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审查,积极查找追诉、抗诉等线索。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和公诉环节的侦查监督,实现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一体化目标,该院公诉部创新公诉案件备案审查机制,每周一次全体集中审查“三书”,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和司法水平的提升。

  备案审查案件的范围为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的全部刑事案件,以及其他院移送交叉审查的生效判决的案件。备案审查的材料为公诉案件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检察院受理的公诉案件,应分别自案件受理、提起公诉、收到同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报该院公诉部备案。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