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务用人不随意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4月28日 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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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韵健通讯员胡葵娜
(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宁海案例)
去年5月,新一届村干部换届选举结束后,前童镇桥头杨村原出纳杨某感觉自己年龄偏大,不会操作电脑,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向桥头杨村村委会提出辞职。考虑到实际情况,桥头杨村村委会同意杨某辞去村出纳工作。
村出纳的位子一时空了出来,找谁替补?镇农办要求桥头杨村村委会推荐合适的人员来担任。几天之后,桥头杨村的村书记童某来到镇农办,跟农经站站长说:“我村陈某高中毕业,在桥头杨村土生土长,对全村的情况相当了解,而且在村里人缘也不错,由他来担任村出纳最合适不过了。”“现在村出纳的任用,村书记一个人说了不算的,哪有那么随意。”严站长的一句话就把村书记给堵了回去。
看到童某满脸尴尬的样子,严站长拿出了小微权力清单“36条”跟他解释:“你是今年新当选的村干部,有些情况可能不了解。现在按照我县出台的‘36条’规定,村出纳的任用须经党组织提议,三委会联席会议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方可任用。”“这么麻烦啊,我一直以为村出纳由村干部自己可以定。”童某听了以后,恍然大悟。
严站长将“36条”递给他,并表示接下来镇里将会安排新一届村干部培训,系统学习“36条”。“我有的,放在家里了。不过最近挺忙的,还没好好看过,原本以为这种发下来的宣传资料没什么紧要的,没想到与我们平时工作息息相关。”回去后,童某就组织全村干部开会,与大家一起坐下来好好学习了“36条”的相关内容。几天之后,桥头杨村按照小微权力清单“36条”上规定的流程确定了村出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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