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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首轮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5月25日 08:40:16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王珍珍)昨日,记者从县卫计部门获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县第一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自6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县第二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不在调价范围内。

  据介绍,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升有降。提高价格项目主要调整诊查费、中医类医疗服务费、四级手术、护理类、精神类和其他项目价格。降低价格项目主要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降低部分检验类收费标准;降低中药饮片价格。调整后区县(市)的二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由10元/次调整为16元/次,住院诊查费由现行的15元/日调整为16元/日。区县(市)的二级医院副高、正高职称加收标准仍按现行加收标准执行。提高78项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幅度20%。与此同时,45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降低10%;79项检验类服务项目价格降低10%;中药饮片价格加成率下降10个百分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针对此次调价,我县各医疗机构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价格公示、门(急)诊费用清单、住院费用日清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结合临床业务开展需要,按因病施治原则保障药品在医疗机构配备使用,满足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