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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作客“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

解答城市道路建设、宅基地审批等热点难点问题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7月06日 08:06:00

  (记者惠广亮摄)

  记者胡琦

  昨日上午,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接听群众热线,并通过《看宁海》客户端、宁海新闻网、宁海发布微信客户端和宁海新闻网文峰论坛“百姓热线”栏目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短短2个小时,共接听热线电话和回复网帖近百个,市民和网友比较关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小区物业管理、不动产登记、宅基地审批等方面。

  城市道路建设进展

  网友“红玫瑰”:道路改造影响通行,主管部门有没有采取哪些措施减少影响?还有在道路改造过程中,对有些道路提前建成,主管部门有什么好的方法?

  县住建局答复:今年以来,我局实行“路长制”,每个副局长分管一条或多条市政道路,从工程前期阶段入手,理清存在问题,并提前解决,为顺利开工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制定施工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并会同交警、综合执法、规划、公交公司相关部门共同商讨、论证,待方案确认,再实施。明确配套管线施工节点,组织协调,统筹规划,提高配套管线单位配合效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施工现场设置倒计时牌,便于百姓了解道路施工周期、时间节点,同时有利于促进各方施工责任主体加快施工速度,尽可能方便百姓出行。

  市民仇先生:城区那么多的道路改造,除了拓宽,还有什么作用?

  县住建局答复: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方便老百姓出行,近年来,对城区部分主要道路进行了拓宽改造,目前桃源中路、外环东路、人民大道中段、兴海北路、金水中路、气象北路等路段均已完成改造,大大方便了百姓出行。兴海北路计划7月份完成主车道施工。拓宽改造过程中,对百姓出行可能带来一定影响,我局尽可能采取相关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将施工对百姓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网友“音乐王”:城区除了现在改造的道路,今年内还有要启动建设的道路吗?

  县住建局答复:今年城区计划启动建设的市政道路共16条,目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有:时代悦府东侧道路及渠道、红星路、老年公寓西侧规划路、山河路(环城西路-中山西路)、红枫路、车河西路、桥井路、方士路、万商路、虹桥路等10条市政道路。下半年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有:后街(柔石路—兴宁南路)、庆安东路延伸段、柔石南路(后街—西大街)、金星北路二期、时代大道管线下地改造工程、环南中路等6条市政道路。

  市民周先生:兴海中路人民路至外环路段铺完沥青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没有安装中央隔离栏和路灯。横穿马路的市民非常多,路上通行存在安全隐患,夜晚就更不用说了。请问什么时候能完工?

  县住建局答复:该路段西侧路灯已安装。在夜间有照明,东侧由于高压线路未下地,导致无法安装路灯,我局已经与供电部门对接,加快杆线下地,尽快安装路灯。关于隔离栏杆,交警部门于6月23日招标完成,目前公示结束,力争7月10日安装完毕。

  网友“穿西服的兔子”:人民大道东段什么时候改造完成?周边居民以后都能用上天然气吗?

  县住建局答复:人民大道东段计划12月底全面改造完成,目前天然气管道均在市政道路预埋,周边居民以后均能用上天然气。具体可详询天然气公司。

  网友“闹闹”:时代大道是不是不需要改造了?

  县住建局答复:时代大道改造一期工程计划于9月底开工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高压线落地,主车道改造暂无计划。

  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咨询

  网友“芦荟冰”:我家的老房子貌似有安全问题,请问房屋安全鉴定需要哪些材料?鉴定的流程怎样?

  县住建局答复:(一)准备材料:房屋安全鉴定申请报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使用人还需提供所有权人书面同意材料)、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房屋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原房产证、土地证)、房屋结构设计文件。(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可在房管中心网站中公布的13家在市建委备案我县登记的经营性鉴定机构中挑选任意一家。通过电话联系,鉴定机构人员上门收取相关资料并与申请人签订鉴定合同。(三)鉴定机构人员进行房屋查勘并进行实体检测,出具的鉴定报告上传至宁波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鉴定报告符合《宁波市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管理办法》并在我中心备案后,由鉴定机构邮寄(或当面送达)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网友“温温”:危旧房屋治理改造方式有哪些,具体该咨询什么部门?

  县住建局答复:危旧房屋治理改造的方式有四种,分别是成片改造、加固处理、原址重建和零星收购。

  (一)成片改造。适用于符合城市棚户区界定标准,危旧房屋相对集中的片区,主要采用房屋征收方式进行。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片区,由县征收办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征求居民意见,经所涉及房屋总数90%以上所有权人统一后启动实施。(二)加固处理。适用于经鉴定为C级危房,仅局部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且加固后能确保使用安全的情形。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可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加固方案,并由具有加固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三)原址重建。适用于经鉴定为D级危房,应停止使用并整体拆除,但房屋符合城市规划基本要求的情况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可经规划部门审批后按原建筑基底、原建筑面积、原建筑使用性质和原建筑高度重建原则进行翻建。(四)零星收购。适用于经鉴定为C、D级危房,但不符合以上三种方式治理改造情形。零星收购以幢为单位,经全体业主同意后,向属地乡镇(街道)申请。乡镇(街道)将收购计划及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收购协议经全体业主全部签字同意后生效。具体收购工作由县征收办实施。

  商业住宅小区管理等问题

  网友“阿光”:对于自在城二期外墙砖空鼓脱了的问题,房产公司对二期进出门口都用搭竹编来维护,至今1年有余了,为什么还不能彻底解决?

  县住建局答复:目前,由开发单位委托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开展的二期部分楼幢外墙面砖粘结质量检测评估工作已完成,相关报告已提交业主委员会。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街道及业主委员会督促开发单位尽快拟定维修方案,经审定后抓紧实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市民李先生:恒海金湾小区里水池几月前答应敲掉重修的,到现在也没动静怎么回事?

  县住建局答复:通过实地查看,小区水池渗水情况属实,了解到物业多次要求施工方维修,但施工方的维修不够全面,无法彻底根治。目前,物业已要求施工方进行全面维修,如施工方不配合,我局将动用该项目的质保金进行修理。

  网友“狼牙”:天明花园小区没有一条进出方便的十字路道口,给小区居民进出带来不便,望上级部门从实际情况出发解决民生问题。

  县住建局答复:该情况为去年人大代表建议内容,综合执法局、住建、规划、交警等相关部门及人大代表召开过专题讨论会,明确在气象北路和天明中路交叉口开设提前调头道口,目前已由综合执法局改造完成。

  网友“qp”:康尔江南名都房产现在如何处理,请政府引起高度重视。

  县住建局答复:目前,正由桃源街道牵头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开展康尔系企业处置工作,其中包括江南名都项目的后续处置。

  市民高先生:一个小区建有街面房,这些街面都属于开发商吗?有没有部分街面房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还有小区地下停车场是属于谁的?绿化和公共用地的产权又属于谁?开发公司的还是全体业主的?

  县住建局答复:新建小区一般应按要求配置物业经营用房,不少于小区地上建筑面积千分之四。物业经营用房产权属业主共有。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以产权证为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已划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已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市民陈女士:一个小区建好后,由什么物业公司管理,这个事由谁决定?什么时候定?业主有权过问吗?

  县住建局答复:新建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由开发商代业主选择。小区业主入住并成立业主大会,可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公司的选择。由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确定,是在房屋销售之前就决定的,所以业主无法参与前期物业公司的选择。

  保障住房申请事项咨询

  市民何先生: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审批要走什么流程?

  县住建局答复:1、四类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优秀务工人员,(3)引进人才,(4)其他经县政府批准的特定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2、保障性住房审批流程: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县房管中心领取表格,填写完毕向窗口提交申请,房管中心受理后,按初审、复审、审批、公示等流程完成审核工作。详细内容可登录宁海县住房保障网。

  宅基地审批相关问题

  网友“梦志梦志”:请问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宅基地申请哪些情形不予批准?

  县国土资源局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三)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且原有的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后可达到规定面积90%的;(四)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五)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申请建房的其他情形。国家干部、职工的配偶是农村户口且干部、职工本人长期与其一起居住的,经其所在单位批准,可随其配偶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已有宅基地并达到规定面积标准90%的;(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的;(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的;(四)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市民陈女士:乡下批好的地基,如果现在不造的话,放置几年会被收回?收回的话,我下次续批还要什么手续?

  县国土资源局答复:申请农村宅基地批准后满两年未建造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注销土地批文。下次若建房需重新审批。

  网友“神秘嘉宾”: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继承手续,需要哪些资料?具体去哪里办理?

  县国土资源局答复: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继承手续,需携带资料如下: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全体继承人);3、不动产权属证书;4、权籍调查成果;5、经公证或所有继承人签字盖章确认的继承协议;6、相关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材料等。具体请往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或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所咨询申报。

  网友“巴西”:我是桥头胡某村村民,多年前土地证遗失,现想补办,不知多久可以办理完毕?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哪些手续?

  县国土资源局答复:土地证遗失,权利人可持身份证前往临港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补证手续。办理期限为七个工作日(不包括十五个工作日的公告期)。如您的土地证是以前的老证,可能涉及测量,如您急于办理,可自行委托市场上的测绘企业测量,费用自理。也可由我局勘测所免费为您测量,但测量时间为二十个工作日。

  市民李先生:有房产证的农村旧房倒塌后重建是否需审批?如果需审批,如何走审批流程及相关手续。还有一个问题,如何查询农村新建房屋是否是已审批的宅基地还是违法的未审批违章建筑?

  县国土资源局答复:农村旧房倒塌后重建需要审批。符合条件的可向当地政府申请拆旧建新。宅基地审批流程:1、提出申请;2、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初审同意;3、上报当地政府审核批准报县政府备案。农村新建房屋宅基地是否已审批、房屋是否违建可向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所查询。

  网友“冯掌珠”:我家的宅基地1997年被村里造路时征用,村里给我们私人建房用地审批表作为补偿一间,一间是超面积审批,在1997年付了800元。现在只有审批表和当时村里的付款票据。一直想等到村拆迁,二间调在一起建房,请问这个可以办宅基地确权手续吗?

  县国土资源局答复:已经审批的一间房屋建成后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向属地国土资源所申请登记。未经审批的一间须补办审批手续后建房。

  网友“天生一对”:本人2011年结婚后,户口跟我爸妈独立分开了,我爸妈现在居住只有2间半房屋,我结婚后现在一家三口人没有房。现在想在村里申请一处宅基地,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能申请多少平方米,具体流程是怎么操作的?

  县国土资源局答复:本村村民一户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宅基地审批流程:1、提出申请;2、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初审同意;3、上报当地政府审核批准报县政府备案。

  市民温先生:我们村有人建房批了两间实际建造了三间,这合法吗?

  县国土资源局答复:个人建房须按照批准面积及范围建造,超过批准面积的以非法占地论处。

  市民严先生:请问申请出示家庭唯一住房证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县国土资源局答复:需携带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不动产登记事项咨询

  市民张先生:大都西城国际在开发的时候把小区的房产从小套房都开发成了大套房,致使我们在购买房产的时候都变成了一套房子两本房产证的情况。这个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已经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了不少的麻烦,诸如多缴税,第二本证属于第二套房产、贷款无法办理需办理抵押贷款、利息偏高等诸多问题。请问西城国际的两本证问题,如何处理?能否合二为一?

  县国土资源局答复:西城国际项目70/90套型,从项目立项到规划设计、审批、住建预售都是作为二套处理的,不动产登记是依据规划、住建审批结果登记二本证。目前,不具备合二为一的条件。

  网友“雪伦”:我男朋友2017年贷款买的房子,2018年年底房子将要交付,到时做房产证,想问下能不能加我的名字?我俩还没结婚,这个可以加吗?如果可以加的话需要什么资料?费用是多少?如果只能结婚了之后加,请问又是什么样的手续?

  县国土资源局答复:据您所述,如要在不动产权证上加您的名字,需您男朋友办理好不动产登记后再办理。1、如已结婚,双方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您男朋友不动产权证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变更手续,无需缴纳相关税费。2、如未结婚,可采取部分买卖或部分赠与的方式办理转移登记,应缴纳相关税费。具体金额请咨询财税部门。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