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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海事部门助力打造蓝色海湾

提升防污能力共护海洋清洁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7月12日 08:58:39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韵健通讯员海莎徐剑豪)日前,位于象山港海域的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国华宁海电厂先后迎来了海事人员和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的应急专家。针对此次防污染应急设施设备到位后的首次实操训练,海事和专业人员送服务上门,与码头单位面对面交流沟通、点对点细致指导,同促绿色港湾,共护海洋清洁。

  据悉,国华宁海电厂建有35000吨级-50000吨级泊位3个,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建有10000吨级泊位1个,是宁海规模较大的两家业主码头。此次两家码头配备的溢油应急设施设备涵盖了围油栏、收油机、油拖网、储存装置、吸附材料、溢油分散剂、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等多种用品。“作为防污染监管部门之一,海事部门要求辖区码头在溢油应急设备配备到位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组建企业内部应急队伍,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在周边社会应急资源能够及时支援的情况下,码头船舶溢油污染风险是切实可控的。”宁海海事处象山港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徐剑豪说。

  当前,全省大湾区建设如火如荼。作为六大湾区之一的象山港是传统渔港,同时也是附近商船往来的必经之路。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宁海辖区船舶进出港艘次及货物吞吐量甚是可观,仅2017年各类货船进出港船舶报告就达20905艘次,渔船进出港16000余艘次。激增的吞吐量,使我们的海洋存在污染风险。对此,宁海海事处高度重视船舶的防污染监管,督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控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海事部门一方面强化船舶防污染检查,严格控制涉危涉污作业风险,防止船舶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油类、船舶垃圾、生活污水等各类污染物质对海洋环境和大气环境产生污染。按照排放控制区相关规定督促船舶使用低硫燃油、鼓励具备条件的船舶采用岸电等更为清洁的能源,联合县交通局等五家单位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并实施首次联动监管。另一方面督促船舶、码头等有关方严格履行《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船舶污染事故(特别是溢油事故)应急防备,保护海洋环境。

  宁海海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防污应急演练是保护绿色海洋行动中的一小步,更是海事、港航企业、专业应急团队等各方携手共促绿色港湾可持续发展的一大步。海事部门将持续督促码头企业完善防污设施设备配备及日常维护保养,逐步落实应急清污待命船艇,推进污染防治联防机制建设,促进提升辖区防污染应急能力,保障水上安全与防污染形势的持续稳定。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