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里的钱不能乱花了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8月08日 08:45:05
-
(打造小微权力清单升级版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娄真珺应晓燕) “庙岭村路灯采购安装项目已顺利完成招标。此次采购我们是严格按照‘五议决策法’决议、报乡交管办审核并公示等程序执行的。”茶院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在村级物资、服务采购和集体资产的处置过程中,决策不民主,公开程序不够,缺少监督,容易产生暗箱操作、幕后交易等贪污腐败行为,成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些村缺乏专门的物资管理人员,刚采购没多久的设备过段时间就不知所踪了,也有的村因为各种原因,经常出现重复采购的现象,还有些村采购这些物资的价格明显比市场价要高出很多。针对这些情况,近日,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制定出台《宁海县村级物资、服务采购指导性意见》,加强对村级物资、服务采购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良性运行机制。
据了解,该《意见》中的村级物资、服务采购是指村组织为满足日常村务工作需要或为满足村级公共服务的目的,以集体自有资金、上级部门划拨的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或捐赠等为资金来源的购买物资、服务的行为。该《意见》明确了村级物资、服务采购项目的管理监督机构及职责、操作程序、财务管理、违纪违规行为查处等,严格按照《宁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十六条》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村级物资、服务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注重效益的原则,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场外交易,坚持专款专用,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和使用效益。”县交管办副主任章敏华说。
-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