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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拉风”装爆闪警示灯

没来得及显摆就被查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8月09日 09:07:51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韵健通讯员虞波)日前,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私家车加装了爆闪警示灯。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刘女士自称:“出于好玩的心态,在朋友店里安装了爆闪警示灯,觉得能在朋友圈里显摆,可没想到才一天就被交警查获了。”当民警问她知不知道这样安装是违法的,她一脸茫然地回答:“不清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所以,从法律层面上看,私家车是不可以安装爆闪灯的。对于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后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刘女士叫来了朋友把爆闪灯拆除,由警方收缴,并交了罚款。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