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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家事审判引入心理咨询师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8月16日 08:57:27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郑珊珊) “我知道,你也是为了孩子好,但孩子不能成为你生活的全部,你应该拥有你自己的人生……”日前,在县法院心语室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晓英正在对刘某做情感疏导工作。这是自该院被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心理疏导试点法院后,首次在家事审判案件中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案件调解。

  刘某是一起变更抚养权关系案件的当事人。邬某与刘某婚后经常为了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又因为缺乏良好的沟通,导致双方感情恶化,开始了分居生活。此后,邬某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2014年2月,邬某与刘某经调解离婚,女儿月月(化名)由刘某抚养,但此后女儿月月并没有随母亲刘某生活,而是一直跟着父亲邬某学习、生活。随着女儿日渐长大,邬某便希望女儿能跟着自己,但却遭到了刘某的强烈反对。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教育环境出发开展调解工作。之后,法官多次与刘某联系,但在交流过程中发现她的情绪比较激动,言语中充满着不信任感。案件调解过程中,情绪更是出现了多次波动,有时在法院已经同意了调解方案,但没过多久便又反悔,如此反复多次。为了能顺利解开刘某的心结,承办法官联系了心理咨询师,希望能对刘某进行心理疏导。

  “接到法官的电话后,我第一时间了解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也对双方进行了初步的心理测评,了解到双方矛盾的症结主要在于月月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随后,我马上与法官联系,共同商讨心理疏导方案。”王晓英说道。

  “一开始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但没想到效果这么好。”承办法官蒋欣欣向记者介绍,“王老师只做了一次工作,但最后调解的时候,刘某的情绪明显稳定了很多,对于调解方案也很快接受了,案件最终顺利调解。”承办法官显得有些惊喜。

  王晓英表示,“现在很多人对心理咨询有很大的误解,认为只有存在心理疾病才需要接受心理咨询。但其实,心理咨询内容主要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因情感困惑、人际关系误区、认知扭曲等看似简单的小问题而引起的情绪不良反应。良好的心理咨询是正常缓解心理压力与提高心理承受能力的好办法,能够帮助人们以更积极的方式对待自己和他人,改善生活品质,增强幸福感。”

  县法院副院长娄焕晓表示,家事审判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审判,它往往是家庭情、利、理、法相互交织杂糅的一个产物,也正是基于血缘、情感等因素,权利、义务关系表现得更为复杂,不能简单地作出是非对错的判断。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反而可能引起后续一系列的“不良反应”,所以更重要的是对于当事人情感的疏导和修复。当前,家事审判引入心理咨询师,将专业法官与心理咨询师两者的优势结合,法、理、情融为一体化解矛盾纠纷,体现了最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让更多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