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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移资产 “老赖”因拒执罪获刑九个月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9月04日 08:58:58

  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关耳

  (执行实录县法院联办)

  虚假报告财产情况、假离婚、转移资产……为了逃避法院执行,我县一“老赖”无所不用其极,自导自演了一出“荒诞剧”,但却依旧难逃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记者从县法院了解到,8月30日下午,失信被执行人戴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九个月。

  事情还要从2016年开始说起。50余岁的郑大妈是贵州人,自2015年开始便在戴某的塑料厂打工,挣点计件工资用以贴补家用。不料,天降横祸,2016年4月,郑大妈在操作升降梯时被电梯夹伤,事发后,郑大妈立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了50余天,但仍然落下了截瘫伴大小便失禁的后遗症。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

  出院后,郑大妈的家属多次与塑料厂负责人戴某协商赔偿事宜,因金额相差过大,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2017年2月,郑大妈将塑料厂起诉至县法院。后经法院依法审理,塑料厂需赔偿郑大妈各项经济损失77万余元。但该厂始终未履行赔偿义务。

  2017年8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该塑料厂已于2017年6月注销,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因该厂为个体工商户,故法院依法追加戴某为被执行人,并向其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据戴某自己陈述,出事后他与妻子已经离婚,目前靠打零工为生,塑料厂的机器设备也已转卖抵债,没有能力履行。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执行人员逐渐发现戴某一系列不正常的“小动作”,比如在出事后短短几个月内,戴某便将自己名下的车辆转移登记到案外人名下并迅速与妻子离婚,但据了解,目前车辆仍由他自己使用,且其与前妻也依旧生活在一起,对外仍是以夫妻的名义。之后,执行人员又接到申请人举报,目前戴某工作的工厂内有两台机器可能是之前塑料厂的设备。

  了解相关情况后,执行人员依法拘传了戴某。在得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后,戴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击溃,承认了自己逃避执行的种种行为。原来,在戴某将自己的塑料厂注销后不久,便将自己所有的两台注塑机转移到其前妻新注册的电器公司,又另外购买了一台新的塑料机器,用三台机器继续生产经营,期间,作为实际经营人的戴某盈利至少10万元。面对执行人员的强大攻势,幡然悔悟的戴某最终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60万元。案件圆满执行完毕,但戴某拒执行为的后果却远远没有结束。2018年6月,县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8月30日下午,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被告人戴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在一审判决宣告前已履行全部执行义务,法院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袁银泽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