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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司法局打造“枢纽式”调解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3月05日 16:05:00

  2017年,宁海县司法局通过完善网络、搭建平台、强化保障,着力打造“枢纽式”调解,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一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5832件,成功率达99.97%,金额达2.23亿元。

  一、顶层设计,搭建“枢纽式”调解平台。一是搭建实体化枢纽平台。争取县领导和县委政法委支持,成立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6月9日正式运行),打造县级一站式人民调解工作平台(调度中心、调解中心、信息中心、孵化中心)。县医疗纠纷、物业纠纷、校园纠纷等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进驻中心办公,县法院派驻4名工作人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筹建县人民调解协会,33名志愿律师以调解员身份加入协会,通过项目化购买做实大调解“培训、实训、孵化、枢纽”功能。二是搭建信息化枢纽平台。研发“宁海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设立微查询、微新闻、微服务三大版块,公布62名优秀人民调解员联系和方式,便于群众进行网上预约,开展线上线下同步调解。收集整合10个经典人民调解案例,为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提供参考依据。在微服务版块开设调解网络、专家顾问团、互动社区三个菜单,与宁海微普法微信公众号中法律服务栏目进行对接,构建实体平台与自媒体平台相互通、相融合的调解新模式。三是搭建联动化枢纽平台。由综治委牵头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规范化运行工作方案》,建立32家部门单位组成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3次,协商解决调解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11个。截至2017年底,中心累计接待咨询80起,成功调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9件,涉及金额达184.78万元。

  二、整合资源,完善“枢纽式”调解网络。一是组建专项团队。组建由专职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关职能部门、各人民调解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调解队伍,建立“部门分管领导+调解员+联络员+行业专家”组成的工作网络体系。完成法律顾问与各级调解组织结对、法律服务机构与司法所共建工作,鼓励、支持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二是强化“三调联动”。以提高乡镇(街道)调委会驻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工作质量为目标,加强“警调对接”,规范治安类案件受理程序。强化“访调对接”,发挥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调度分流作用,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深化“诉调对接”,加强与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协作,推进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工作,提高协议书效力,共进行司法确认32件。三是进行重点突破。与环保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在重点乡镇建立环保人民调解组织,促进行业专业领域人民调解作用进一步发挥。鼓励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共吸纳3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作为兼职调解员化解纠纷。

  三、多元联动,强化“枢纽式”调解保障。一是强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调解水平。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以争创促规范,全县6家调委会荣获宁波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称号,11名调解员当选市一级人民调解员。二是强化社会化建设。继续深化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配套保障机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考核奖励,2017年累计发放补助金额40.7万元,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探索人民调解服务第三方外包和人民调解员执业意外伤害保险机制,保障人民调解员面临的各类职业风险。三是强化品牌化建设。强化“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品牌建设,开展“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争先创优活动。联合《今日宁海》开设人民调解宣传专版,大力宣传应先勇、孙振堂等先进典型和优秀调解案例,展示优秀人民调解员风采,打响“有矛盾纠纷,找调解中心”品牌影响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责任编辑: 薛黛云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