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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清廉浙江”的宁海样本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8年09月27日 08:30:05

  本报评论员

  省委提出的建设“清廉浙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建设廉洁政治一以贯之的落实和与时俱进的推进,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浙江具体实践的总结和提升,是省委对全省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体现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责任担当。建设“清廉宁海”是我县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实际行动,是“清廉浙江”建设的宁海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针对农村腐败频发、小微权力失范等现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等要求,抓住村干部这个少数,从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入手,于2014年开始在全国首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36条”清单制度,标本兼治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从制度上铲除了农村腐败产生的土壤。制度实施后,基层干部用权不断规范,基层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村监会的作用有效发挥,村庄内部更加团结和谐,基层发展态势越发强劲,这为全县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为建设“清廉宁海”积累了深厚的实践基础。因此,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拥护,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相继被中央深改办、中组部、民政部推广,今年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并作为“宁海经验”和“枫桥经验”一起写入“清廉浙江”建设决定。

  村级小微权力“36条”清单制度,是直面农村贪腐和农村内部矛盾,针对基层治理中权力边界模糊、决策随意、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情况,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每一项权力制度化、程序化、阳光化的农村治理模式。作为一项基层治理的改革实践,“36条”实现了从理念、制度到作风的深刻变革。老百姓说,“36条”就是村里的“法”,干部群众都要依“法”办事。同时,“36条”彰显了新时代干部好作风和干群鱼水情。它的实施,不仅激活了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提高了村干部的服务意识、法治思维,让农村发展更加有为、更加有序、更加有效。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进入新时代,我们既面临新的发展任务,又面临新的形势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每一项改革真正落到实处、惠及群众,让群众有更多切切实实的获得感。“36条”作为一项基层治理改革,已经得到广泛认可,但是要使这项制度恒久管用,要打造“清廉浙江”的宁海样本,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跟上时代步伐。

  打造“清廉浙江”的宁海样本,我们必须服务上做加法,流程上做减法,制度上做乘法,执纪上做除法,打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升级版。在成功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宁海村民e点通”,实现掌上监督、掌上服务、掌上评价,有力推动便民事项变“路上跑”为“网上跑”、能不跑就不跑。通过设立全国首个乡村治理标准化研究所,进一步引入标准化原理方法,构建科学完善的乡村治理标准体系,为全国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宁海经验和宁海力量。

  “清廉宁海”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全县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争先,扎实推进“清廉宁海”建设,全力打造“清廉浙江”的宁海样本,为推动宁海追赶跨越、加快“两高五好”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