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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防办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通报

宁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5:34:00

  为贯彻落实人防法律法规,强化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结合省市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市人防办于今年7、8月份开展了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活动,随机抽取全市4家防护设备企业、7家监理企业、2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其落实人防相关政策情况、建设相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进行了检查或检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人防领域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的通知》(浙人防传﹝2018﹞16号)及相关制度要求,我办通过“浙江企业信息交换平台”,随机抽取检查的对象及工作人员,并按照要求函告被检查单位,多数被检查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工作,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我市无人防资质设计企业,此项检查未开展。

  但检查中也发现不少问题,如防护设备生产企业:门框垂直度超出允许偏差情况一定程度的存在、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软件设计没有审图人员手写签名等。

  二、整改情况

  我办已于8月下旬将检查结果通报给相应的被检查单位,并要求在9月10日前整改完毕。截至目前,发现问题的两家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及一家监理企业均提交了整改报告,大部分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且按要求经过第三方检测公司复测合格。施工图设计审查检查的情况抄告了联合审图牵头部门(市住建委)。

  三、下步监管措施

  (一)加强人防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我办将督促市县两级人防质监机构、区县(市)人防办,在人防工程施工监管、验收过程中,务必责任落实、严格质量管控。敦促防护设备企业加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验收规范进行加工及现场安装。特别要加强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技术、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质量把握,确保生产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二)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加大抽检及处罚力度,提高各方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控,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