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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钱想“破财消灾”终入狱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03月14日 10:51:00

  本报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关耳) 因遭受威胁,我县一男子寻求“大哥”帮助,没想到却反被敲诈勒索,被人在朋友圈、QQ“网上通缉”,最后他想出了偷钱孝敬“破财消灾”的馊主意,不料却锒铛入狱。2018年12月,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奇葩盗窃案并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杨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

  杨某,宁海人,今年19岁,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在家无所事事,后来更是染上了偷窃的恶习,曾多次因盗窃被法院判刑。2018年10月,刚出狱不久的杨某听说读初中的弟弟在学校被林某欺负,就跑去学校为弟弟出头,一言不合便跟林某争吵了起来,而就是这一出头,杨某竟惹上了麻烦。原来,林某在社会上认识一个颇有“地位”的男子卢某。第二天,不仅杨某的弟弟被林某打伤,他自己也被电话威胁。

  一时“义气”帮忙出头却惹出了一身麻烦,杨某突然想到,自己曾有个初中同学何某在宁海混得不错,便想找其帮忙摆平此事。谁曾想,何某虽答应帮忙却要求杨某给点“好处费”。然而杨某因为刚刚出狱,手头根本没什么钱。何某见其不愿花钱消灾便威胁杨某,如果他再不交钱,自己便帮卢某一起来打他。与此同时,何某更发动朋友在朋友圈、QQ发布“通缉”杨某的消息,“网上通缉杨XX,宁海XX人,谁见到了马上联系。”

  眼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为彻底解决这桩麻烦事,走投无路的杨某又开始重操旧业,想着去偷点钱来孝敬这位同学。同月18日,杨某通过铁片开门的方式进入一户室内,并成功盗得现金1.6万余元。杨某将大部分钱都给了何某以及何某的小弟。次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而何某也同样因敲诈勒索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12月,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杨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积极退缴赃物,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鉴于杨某前科累累,故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当严格要求自身,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习惯。同时法官提醒,如果遭遇敲诈,要及时固定证据并报案,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童碧珍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