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赖获刑一年半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04月19日 09: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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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录县法院联办)
本报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关耳)为躲避法院执行,我县一“老赖”委托妹妹代领88万拆迁款并将该笔钱擅自处置。日前,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梁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梁某曾经营一家瓷砖店,因生意失败拖欠了一大笔货款和借款,后因无力偿还债务,被李某等多名债权人先后起诉至法院,涉案金额高达110余万元。在审理期间,梁某始终未曾应诉,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梁某归还上述借款及货款。后梁某仍未履行,李某等人依法向宁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期间,因拒不申报财产及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于2014年先后两次对梁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惩戒措施,但其始终拒不还款,并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
2015年,执行人员得知梁某父亲的老屋正面临拆迁,按照规定,梁某作为家庭成员可以从中分得88万余元的安置款,便立即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但被告知这笔安置费早已被领走。原来,梁某曾暗自回家草签了拆迁协议,并为躲避法院执行,委托妹妹代领了该笔安置费。
2019年3月,县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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