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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将于5月1日跨入新年度

医保实时交易系统将停止服务13小时 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预划入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04月29日 09:57:50

  (民生热点)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陈瑶)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记者从县医疗保障局了解到,4月30日17:00至5月1日6:00,市医保实时交易结算系统将暂停对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

  据悉,此次暂停范围包括:宁波大市区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单位内部医务室。届时,上述范围内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及各类医疗统筹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将暂停。同时,宁海参保人员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就医交易结算也将暂停(宁波市外参保人员在宁海异地就医结算不受影响)。

  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如非急诊必须,请参保人员尽量避开此时间段就医。

  与此同时,4月30日16:30至5月1日6:00,异地居住(安置)就医、转外地就医、门诊特殊病种申请、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等医保其它服务将暂停办理及查询,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人力社保网站、浙里办APP、宁波人社APP、宁波医保通APP、医保自助一体机等医保业务办理、查询也同步停止服务。

  医保系统停止服务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员怎么报销?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包括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人员),可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应急记账(选择应急记账的不再报销医疗费),也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先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不实行应急记账,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需提醒的是,医保系统停止服务期间,定点零售药店暂停提供医疗保险购药服务。参保人员发生的购药费用不实行应急记账,也不能申请零星报销。

  按照我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按医疗费结算时所在的年度确定,如果参保人员在4月30日前入院治疗,在5月1日后办理出院结算,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均计算到5月1日后的新年度,住院起付线、年度累计费用、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均按新年度开始计算。例如:2019年4月25日住院,2019年5月2日出院,该参保人员本次住院医疗费按2019新年度进行累计计算。

  职工医疗保险跨入2019新年度,个人账户资金将在5月1日凌晨统一更新,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计入12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的资金。具体划入情况为:在职职工按2019年4月本人缴费所对应的基数预计入,45周岁以下划入比例为3.4%,45周岁(含)以上划入比例为3.7%;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划入金额2880元,70周岁(含)以上划入金额为3180元。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今年4月缴费的基数为3279元,所以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划入金额为:45周岁以下1338元,45周岁(含)以上1455.60元。

  参保人员在2019年4月30日前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进行年度统算后转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其中在2018医保年度内因跨年龄段、退休或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造成原预计入资金不足的,在年度统算时按规定予以补足,并计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在4月30日前已透支的,透支部分按规定予以扣回。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