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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的宁海样板

我县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推动实现依法治村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06月10日 08:53:36

  记者周韵健

  (改革创新树标杆 破难奋进争进位)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首批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我县的小微权力清单“36条”入选首批典型案例。该经验做法可以说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村级样本,通过对村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合理分置,创造性地解决了农村治理的关键性问题,为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范本。

  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宁海是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最早的探索者、实践者,早在2014年,县纪委就会同全县20余个涉农职能部门,专题研究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将上百项的村务工作相关制度文件浓缩成“36条”权力清单,基本实现了村干部小微权力内容的全覆盖。去年,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我县进一步进行优化升级,修改完善28项流程,归并、取消11个权力事项。

  “36条”就是村里的“法”,“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已成为广大村干部的共识。如何让这项制度入脑入心?我县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墙体漫画、口袋书、微电影、研修班等多种形式高密度宣传、全方位培训,让大家活学活用这本“百宝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于抓好落实、见到实效。我县紧紧抓住权力行使过程可检查、责任可追溯的核心环节,构建上级监督—村监会监督—群众监督和巡察监督有机统一的监督体系,还制定出台相关办法,详细界定村干部违反36条规定的56项具体行为,细化责任追究的标准,为36条实施提供纪律保障。更是创新性地推行农村干部“五险一金”廉政风险干预机制,梳理出村干部从政风险、用权风险、工程风险、持家风险、自律风险等五个方面,设置廉洁保证金和提醒预防机制等确保村务行为规范开展。

  “我一个人做不了主,只能走五议决策法,公开招投标。”现在遇到“走后门”承揽工程,村干部可以拿出“36条”,掷地有声地拒绝。“36条”成了村干部们的护身符,避免了群众对村干部的无端猜疑和误解,真正实现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数据显示,全县反映村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初信初访量与2014年同比大幅下降近84%,2015年以来每年下降10%以上。其中,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村干部“随意拍板”、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现已基本杜绝。村干部信访量下降了,村级项目推进速度却提上来了,干事更高效、办事更便捷,“36条”为乡村振兴插上了翅膀,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驶上快车道。

  我县还借力互联网、大数据,对“36条”进行网上升级,打造“村民e点通”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智慧运行系统,推动“36条”更加优化高效,实现了“36条”网上网下相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据了解,我县“36条”经验做法相继被中央深改办、中组部、民政部推广,并作为“宁海经验”和“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一起写入省委全会决定。另外还获得了“2015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等一批沉甸甸的荣誉。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