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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谎称“借”电瓶车 贼心不改四进牢房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06月21日 10:08:28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杨杨刑满释放贼心又起,谎称“借”电瓶车诈骗财物,最终四进牢房。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4日,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34岁的张某,自25岁后三次因犯诈骗罪进牢房。本以为刑满释放后他会有所悔改,但他却再次走上犯罪之路。去年10月,张某因经济拮据,就决定再次“走老路”赚钱。经过思考,他决定以买东西为由,让被害人将电瓶车和钱款“借”给自己,然后再将骗来的电瓶车销赃。后多名被害人报警,县公安局将张某抓获。

  据调查,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期间,张某在某建筑工地附近,冒充工地塔吊老板、老板朋友等身份,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以买快餐、买材料、需要送礼等理由骗取8名被害人的财物,共计1.3万余元。

  今年4月25日,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张某涉嫌诈骗罪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4日,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切勿轻易借给陌生人,给身边的“潜伏者”留下可乘之机,使自己的财物遭受损失。若发现被骗,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责任编辑: 张颖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