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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可享税收优惠大礼包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07月02日 08:59:23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何莎莎通讯员徐晓阳)昨日,记者从县税务局获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新政策出台,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能够享受到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

  据悉,为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我县按新政策提出的最高限额标准执行,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此次政策提高了减税限额,取消了对经营范围的限制,以前年度享受政策未满3年同时符合新政策要求的,依然可在剩余年度内按新政策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最大程度让利纳税人。”县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该局正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并已初步获取了退役士兵相关数据,逐步核实政策优惠享受情况,确保退役军人税收优惠政策“红包”及时送到纳税人手中。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