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10月1日起全大市施行

生活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08月22日 09:02:26

  记者方景霞通讯员徐静静

  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在全大市实施,我县也不例外。《条例》共八章六十条,明确了适用范围,确定了基本分类标准,厘清了职责边界,规划建设相关设施,细化了分类投放并规范收运行为、分类处置等,并明确了法律责任。

  《条例》那么长,和市民、商家有关的重点在哪里?昨日,记者采访了县垃圾分类办工作人员,为大家进行了梳理。

  分类定点投放

  不得随意丢弃

  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环节。《条例》对此作了具体规定,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分类定点投放,不得随意丢弃。其中无法投放至收集容器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绿化垃圾应当预约收集单位收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投放至暂存场所(点)或者垃圾房,并尽快处理。装修垃圾应当先装袋或者捆绑后再投放。

  居住小区将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定时投放和有害垃圾定点收集、登记制度。

  此外,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废弃物、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禁止投放至收集容器或者垃圾房。

  《条例》还规定,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