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温津贴你拿到手了吗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08月22日 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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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何莎莎通讯员虞晓帆
(民生热点)
酷暑已近尾声,那么市民最关心的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如何呢?
记者从县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我县高温津贴标准仍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相关标准执行。发放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一问:如何确定高温天气?
答: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二问:对高温天气下作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该采取哪些防暑降温措施?
答: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用人单位应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三问:高温天气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室温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问:什么情况下应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
答: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五问:高温津贴应该以什么形式发放?
答:高温津贴应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即只要企业在6-9月间有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应发放当月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六问: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高温津贴?
答: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七问:企业拒不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
答:企业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劳动者还可以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
同时,相关部门也温馨提示:当前正值高温酷暑季节,各地、各行业应积极指导用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尤其提醒环卫、建设施工、物流寄递等用人单位,要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各用人单位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重要举措,对高温作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
-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