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民! 25项税务证明事项取消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08月22日 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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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何莎莎通讯员陈琛)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自去年12月以来,税务总局分三批次共取消了6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231个具体办税事项。
据了解,此次公布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包括纳税人享受有关税收优惠需提交税务机关备案的个人身份证明、单位性质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资格资质证明等。其中,有5项属于原本需要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发票票证丢失登报声明、软件检测证明、有机肥产品质检合格报告等;其余20项是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自有法定证明等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此次取消的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得益于税务部门大数据应用、与跨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深化。例如,从2019年7月1日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有关纳税业务以及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不再需要提供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就是因为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在部门间实现了全面信息共享。此外,今年7月底,税务部门还推出了包括深化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功能、提供应抵扣发票信息提醒服务、网上解锁报税盘等10条便民办税缴费新措施,提升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便利度,增强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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