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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费、助学金、结对助学、助学贷款……

多项助学政策为贫困大学生保驾护航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09月03日 08:38:54

  记者卓佳洋

  通讯员王小飞蒋佳颖

  (本周关注)

  高校开学在即,对于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而言,学费和生活费是一件令人发愁的事情。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上得起学,我县多措并举,出台了一系列助学政策,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兜底

  接受国家财政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为:持有宁波市各县(市)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社会扶助证》家庭的子女;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孤儿;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和县级重点扶持乡镇(片)的低收入农户子女;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在高等教育阶段,对于经济欠发达乡镇低收入农户子女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并被录取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给予专科生每学年补助3500元,本科生每学年补助5000元,一般于每年12月左右发放。

  民间助学扶持

  民间助学项目主要由县慈善总会和县人民教育基金会负责。

  县人民教育基金会从1997年起设立了“寒窗基金”,专门扶持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宁海县“寒窗基金”助学申请表》。申请表经毕业学校、村或居委会、乡镇(街道)、县教育局和教育基金会审核通过。

  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也可以通过县慈善总会渠道申领新生助学金,填写《宁海县慈善助学申请表》,经毕业学校、村或居委会、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县慈善总会审核通过。在开学前,县慈善总会和县人民教育基金会为每人一次性发放助学金5000元。

  另外,县慈善总会和县人民教育基金会还开展了结对助学项目,根据捐赠者与学生双方意愿,由企业和爱心人士出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直至毕业。

  入学后,在校大学特困生如未享受政府财政补助以及已在学校或当地结对助学的,可以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宁海县大学在校特困生慈善助学项目,申请表经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和乡镇(街道)慈善分会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上报县慈善总会审批。宁海农村商业银行、县慈善总会将会向每生一次性补助2500元。

  助学贷款补助

  除了这些助学金,如有需要,贫困学生还可以向宁海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或学生父母(监护人)可登录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http://www.nbjyfw.cn/)或所在县市区教育服务机构网站下载《宁波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也可以到就近的农商行营业网点柜台领取。

  申请时,学生或学生父母(监护人)携《宁波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资料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支行提出,经办支行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流程发放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责任编辑: 袁银泽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