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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09月05日 09:33:08

  商场内的电影院能否单独进行消防检查并营业?

  网友阿布依然在:商场整体未经消防检查合格,商场内的电影院能否单独进行消防检查?若可以单独检查,那么如若电影院单独消防检查合格,但商场整体未经消防检查合格时,该电影院能否投入使用、营业?

  县消防救援大队答复:根据公安部令第12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之要求,商场整体跟电影院有关的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也应符合相关要求。

  投诉违停

  网友995574165:我上次投诉徐霞客大道往黄坛方向延伸段两侧非机动车道违停大量的机动车,交警大队答复我会贴告知单,会通知得力增加停车位。但是到现在我都没有看到该路段任何一辆车被贴告知单,也没看到违停有任何改善。

  县公安局答复:1.我局交警已走访周边企业,要求企业增加企业内部停车泊位以及加强企业员工内部教育。2.我们已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该路段勘查,将尽快在适合施划停车位的路段增加停车泊位,确保该路段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通畅。3.现场勘查、落实经费、施工需要时间,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协调各方整合资源,规范规划,全力做好交通工作,也希望全县人民能全力支持。如您有更好的意见或建议,可向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部门反映。

责任编辑: 袁银泽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