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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传谣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4人散布网络谣言被行拘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10月14日 09:09:26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周国亮)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对于那些未经证实的消息,大家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要随意传播,否则后果会很严重。

  10月7日,我县公安网警部门在网络巡查时发现,一段时长约30秒“人员倒在血泊中”的血腥视频在多个微信群传播,并谣称“桃源广场门口杀人了”“宁海又发生一起杀人事件”。

  经查,该视频发生地位于杭州市下城区。10月7日上午8时34分许,下城区公安分局东新派出所接110报警,称辖区某小区门口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有人受伤较重。接报后,分局指令民警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倒在人行道,身上有多处伤,经120抢救无效后宣告死亡。民警当场控制一名嫌疑男子许某(男,1963年生,绍兴人),并现场缴获作案刀具一把。经调查,被害人周某系小区居民(男,1972年生,杭州人)。案发前,两人存在纠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网络谣言肆意传播的情况,县公安局网警部门迅速联合跃龙、桃源、西店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10月7日15时至16时,吴某在网上看到该视频后,转发并散布谣言“桃源广场”至微信群,孙某看到吴某发出的信息后转发该视频并发布“桃源广场杀人了”“今天中午”等信息到另一微信群。随后,王某、刘某又对该视频相继进行了转发。4人到案后,供认出于“好玩”“是个新闻”“可以博取眼球”等心理,将该视频在微信群里发布并编造“桃源广场门口杀人了”等信息。

  10月9日,吴某、孙某、王某、刘某4人陆续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县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行政拘留5日、3日、3日、3日的行政处罚。

  经核查,除以上4名人员制造散布该谣言外,还有其他人员在网上散布,网警部门将继续追查。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盲目传播,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