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因心存侥幸,被执行人三年又亏468万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12月06日 09:46:23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关耳)公司因经营不善欠款1700余万元,身为法定代表人的他不但不积极配合法院处置财产,反而心存侥幸,以诸多理由试图保留公司资产以便东山再起。然而三年后,其债务利息远远超过厂房估价增值部分,相当于又亏损468万元。
2015年4月,我县某物资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公司债务,先后被两家贷款银行起诉至县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明,该公司截至2016年6月合计共欠两家银行借款本金1580万元、利息约215万元,合计约1795万元。为切实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法院决定对该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科技园区的厂房进行拍卖。经专业公司评估,该涉案厂房市场价值约1438万元。
然而,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某自认为该房产在未来几年内有升值趋势,在知悉法院处置决定后,试图保留资产东山再起的他,以厂房存在租赁清场难度大以及将会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等诸多理由希望法院暂缓处置财产。对此,承办法官依法将该公司及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告诫于某,该房产在今后能否升值无法预估,而且即使升值,其增值空间也不一定能够抵充新产生的银行利息,不如早日处理、断尾求生,但于某仍然不配合执行。后于某与两家银行达成了宽限期。
但是两年过后,公司仍然无法扭亏为盈。2018年底,两家银行在宽限期满后再次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厂房。法院强制腾空该厂房后,2019年4月经再次评估,该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为1735万元。
2019年6月份,该房地产以2645万元成交,虽然厂房拍卖成交的溢价率较高,但被执行人所负银行贷款债务的利息也在逐年大幅增加,截至2019年6月,已欠两家银行本息约2560万元。三年时间,相比房地产评估价增值297万元,利息却增加了约765万元,远远超过估价增值部分。目前,拍卖款在缴清企业应承担的房地产交易税费、执行费用后,款项仍不足以付清银行贷款。
在此,县法院告诫广大失信被执行人,要依法配合法院执行,以积极主动的姿态,争取尽早处置资产清偿债务,做诚信的守法公民和企业。如果拖延执行,只会让债务成本继续累高,扩大损失。与此同时,若抗拒执行,法院将会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