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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25万元担保责任炮制虚假诉讼

一家四人被罚42万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9年12月18日 09:37:06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关耳)为躲避25万元担保责任,一男子联合三名亲属,接连炮制了2起虚假诉讼案件,共计虚构借款56万元,骗取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并在执行分配中获取不当利益50余万元,然而他们最终还是要为自己虚假诉讼的行为买单。日前,县法院对该4名虚假诉讼当事人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的决定,当事人之一的林某因涉及两起案件,合计拘留23日,罚款16万元,而这家人共需为此交纳罚款42万元。

  原来,2010年4月,吴某向王某借款25万元,林某为担保人,然而借款到期后,吴某未按约还款。担保人林某在多次被催债后,作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在王某起诉前,林某联合了3名亲属,在没有实际借款事实的情况下,提前伪造了包括借条、银行流水、房屋抵押登记证明等一系列证据材料,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诉讼执行程序,逃避这笔25万元的担保责任,并从房屋拍卖款分配中获取非法利益。

  2013年5月,林某和吴某被债权人王某告了,其名下的房产也被法院查封。2014年7月,该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与此同时,作为被执行人林某名下的房产也进入了评估拍卖程序。随后,他指使自己的妹妹林小某、小姨子陈小某,以伪造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自己和妻子陈某归还借款,后两起案件均以调解结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林小某、陈小某作为“债权人”与王某一起参与了林某房屋拍卖款的分配。其中林小某以二次抵押权人的身份,优先受偿了50余万元的房屋拍卖款。而王某和陈小某在本次分配中未分得任何款项。

  2019年9月,债权人王某向县法院反映,林小某在借款给林某的前几天,自己曾上门向林某催讨借款,这一事实林小某是知情的,然而她在明知林某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借款38万元给林某,不符合常理。而陈小某则根本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可以借给林某18万元,所以双方有虚假诉讼的嫌疑。

  接到王某的举报后,县法院立即展开调查,4人均否认了虚假诉讼行为。然而,在询问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4人对于借款用途的陈述自相矛盾,且对于借款时间、涉案金额、付息情况等关键信息均以时间久远、记忆模糊等理由搪塞。为查清事实真相,法院向两家银行调取了当事人之间的银行流水,发现2013年5月13日,案外人刘某等人将33万元通过转账、现金存款等方式打入林小某的账户。第二天,林小某将33万元分两次打给了陈某,之后陈某于中午11点47分取现75000元,并将其余款项全数打给马某等三人。引起法官注意的是,在短短20分钟之后,林小某又存现75000元。后经调查,马某等人均与林小某有款项往来。因此,法官认为,这几笔款项的流水有明显走账及故意制造银行流水的嫌疑。

  2019年10月30日,县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向社会发布《关于依法打击和制裁虚假诉讼的联合通告》,当天承办法官再次传唤林小某,并向其宣读了《联合通告》,告知其如在11月30日前主动向法院坦白,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周后,陈某与林小某到法院承认自己参与虚假诉讼的事实,并表示愿意返还分配款50余万元。随后几天,林某及陈小某也陆续主动到法院坦白事实。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