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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宁海 砥砺前行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0年01月07日 09:49:04

  今天,第一期“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班开班式将在宁海举行,来自上海、江苏等八个省(市)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将参加培训。

  成立国家司法行政学院宁海普法教育基地,是贯彻落实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了重要平台。此次培训将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法治乡村建设现场教学、小微权力清单36条解读等内容进行培训,并组织学员结合各自实际进行交流。

  2014年来,宁海先行探索,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契机,按照“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运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理念,将基层治理朝长效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方向推进,结出累累硕果。在全国首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以此为主抓手进行“四结合”,着力打通和深耕依法治国的“最后一公里”,使之成为建设法治乡村、撬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支点。

  2019年,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启动,被列入“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十件大事”之一;“浙江省宁海县法治乡村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入选“2019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是浙江省唯一入选的案例;“老何说和”专职调解经验被收录《司法行政工作交流经验简报》。

  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启动

  2019年6月11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浙江省宁海县召开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傅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法治乡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浙江省司法厅等10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2003年以来,司法部、民政部共命名了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今年6月至9月,司法部、民政部对第一至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对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能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村等2899个村(社区),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今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将实施“亮牌”管理,获得命名的村(社区)应在村(社区)显著位置,设立“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识,增强群众荣誉感和责任感,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宁海县“四结合”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宁海县自觉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和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等要求,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首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以此为主抓手进行“四结合”,着力打通和深耕依法治国的“最后一公里”,使之成为建设法治乡村、撬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支点。

  一、良法与良俗相结合,用清单做到“有法可依”。“36条”是“良法”与“良俗”的结合体。说它是良法,是因为它收集汇总上级法律法规和村级组织、村干部权力事项,梳理形成涵盖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事项的36条村级权力清单。在此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不断完善清单事项和办事流程,使村干部做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被老百姓称为农村的“法”。说它是良俗,是因为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农村实际,把“法理”的内核,用农村的“情理”和“道理”呈现出来,并纳入村规民约。今年起,全面推行集“36条”、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村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村民e点通”APP,着力打造村民依法自治的升级版和智能版,为建设法治乡村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监督与管理相结合,用制度倒逼“依法办事”。围绕确保“36”条刚性落地,不断完善依法治村运行体系。一是推行“合法性审核前置”。探索把“法议”作为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前的必经程序,确保村级事务决议内容合法合规。二是推行“阳光化村务公开”。投资200余万元建成“阳光村务网”和数字电视公开平台,在线提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财务审计及村务等信息,真正实现“让群众安心,还干部清白”。三是推行“全过程立体监督”。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项报备、农村法律顾问等17项保障机制,在宁波率先构建起县、乡、村三级巡查和农村巡查三年全覆盖制度。四是推行“不称职责任追究”。详细界定56项具体行为和责任追究标准。创新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机制,目前已辞职、免职村社干部41名,歇职教育21名,震慑作用明显。

  三、熟人与专家相结合,用情理引导“靠法止争”。立足农村熟人社会的实际,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实现平安创建“十四连冠”。现在宁海乡村活跃着三支队伍:一是“老何说和”。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以及交通、医疗、劳动、校园、物业等9个重点行业建立“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室,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160件,调处成功率达99.4%,被推选为宁波市社会管理创新十大样本之一。二是“法律顾问”。组织“法律坐诊”活动,提供纠纷调处、文书代写、法律咨询等服务,实现“法律顾问”村村全覆盖。目前累计提供法律服务4万余人次,办理援助案件近1700件,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三是“阳光义警”。去年在岔路镇试点创建“阳光义警”志愿者队伍,一年来化解矛盾纠纷100多起、参与普法宣传2万余人次、义务夜巡1.5万人次,推进群众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热情。

  四、精准与全面相结合,用服务推动“送法进村”。以“问需于民”为出发点,创新普法方式,推进法律服务。精准,即因人而异,实行定制化普法。创设“智法达人”平台,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教育运作机制,特别是针对企业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普法诉求,实现精准普法。全面,即各方参与,面向农村立体式普法。结合三治融合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开展“百名执法干部讲百堂法治课”“乡村法律课堂”等普法活动,组织执法干部、专业律师、讲师团成员、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开展近100场普法活动;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引导建立未成年人教育等9家社会普法工作室,根据自身专长服务不同对象,推进全民普法守法。

  宁海县司法局打造“老何说和”专职

  调解品牌丰富纠纷化解实践样板

  

  近年来,宁海县司法局探索政府购买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在全县建立64个“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室,累计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2160件,调解成功率达99.4%,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工作模式得到赵洪祝、李强、王辉忠等时任省市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一、“基础规范化+发展多元化”构建工作新格局。立足基础规范化和发展多元化建设,将“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室打造成矛盾纠纷解决新的突破口。一是点上强规范。全面推进“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室标准化建设,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室建设标准,将队伍建设、场所设施、规范化和经费保障等四方面细化成12条具体标准,提供可量化的建设标准体系。规范调解室纠纷排查、受理、调处及卷宗制作程序,“老何说和”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形成了强大的品牌聚合效应。二是线上求突破。县两办连续两年提出强化专职调解室培育质量、专职调解员培育水平等要求,解决调解员专业化程度不高难题。选聘81名群众威信高、人文地缘熟、法律政策懂、组织能力强的退休老干部和新宁海人担任“老何”。组建364个村(社区)调解信息联络员队伍,纠纷信息网络得到有效拓宽。三是面上抓延伸。探索“专职调解室+重点调委会+村(社区)”三级网格管理模式,将专职调解室网络向有9个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和4个外来人口相对集聚地延伸。针对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建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汽车消费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职调解室36个。全县形成了上下联通、左右联动的专职调解工作格局。

  二、“定位专业化+功能复合化”凝聚工作新动力。通过明确专职调解室定位、功能,搭建集定位专业化和功能复合化的调解工作新型平台,凝聚工作新动力。一是在“专”字上做文章。聘任调解能力强、法律政策懂的人员担任“老何”,及时了解民众诉求,掌握、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预警性问题,通过更平和的渠道调处,有效避免矛盾激化,专职人民调解室成为接待群众、化解矛盾的“大客厅”。车思品、孙振堂、应先勇等3名专职调解员获得“国字号”荣誉。二是在“钻”字上下功夫。“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员主动参与乡镇(街道)综治工作碰头会、信访形势分析会,联同有关部门分析矛盾纠纷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化解措施,提升工作实效。创造性地总结出了“听辨调”三步调解法、人民调解“和议庭”工作机制等调解经验模式,“老何说和”成为群众可信任交心、托付的对象,有纠纷就找“老何说和”在全县已形成共识。三是在“转”字上动心思。深化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流动人民调解平台”,依托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和浙江法网人民调解服务板块,推行“码上调”服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856件。实现线上线下调解同步推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实现从“单一调解”到“调普同步”有效转变,实现功能复合化。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应先勇整理出版《调解之路》,有效填补当前基层调解普法教材空缺。

  三、“管理科学化+运作流程化”实现工作新提升。同步跟进培训、联动、保障机制,进一步确保“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室有效运行。一是培训“不走样”。坚持“实际、实用、实效”,落实调解员分级培训,开设人民调解员资质课堂和调解技能大比武。依托县人民调解协会,加强各专职调解室之间交流学习,实施人民调解员“青蓝工程”,结对“青蓝老何”11对。建立远程教育“微课堂”,进行线上案例分析,讲解调解过程和技巧。累计开展学习交流培训523场,参与调解员达7800余人次。二是联动“不机械”。深化“警调”“访调”“诉调”无缝对接,驻公安派出所“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室实现全覆盖。建立32家部门单位组成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作用,联同相关部门成功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37件,“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室成为支撑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重要力量。三是保障“不失位”。将专职人民调解室建设工作纳入“平安宁海”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同时将专职调解室工作经费纳入县级和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下发“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对“老何”调处成功的每起案件予以50-500元奖励,各乡镇(街道)实行1:X(X不小于1)配套。在全市率先实施专职人民调解员执业伤害保险机制,落实人民调解员抚恤、救助制度。

  

录入:童碧珍  责任编辑:童碧珍  稿源: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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