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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们 生育保险待遇利好来啦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0年01月22日 09:16:04

  记者子函通讯员陈瑶

  2020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正式合并实施。特别是对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政策的落地将带来一系列利好。两险合并实施后,会有哪些变化呢?

  参保方式上有何变化?

  据介绍,虽然从参保上两险合一,但每个人的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同时存在,生育保险作为社保险种仍独立存在。有所变化的是,过去单位在办理职工医保过程中,需要分别办理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的两险申报、两险缴费。两险合并实施后,只需办理一项职工医保缴费,就同步参加了两种保险。两险合并实施后,单位和个人缴费维持不变。

  就医结算上有何变化?

  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项。两险合并实施前,职工生育孩子的费用是采用定额报销的方式,个人去医院时要先自己垫付生育医疗费,产假结束后获得生育医药费定额补偿。就是说,不管产前检查和医院住院分娩时产生了多少生育医药费用,我县按照顺产2000元、助娩产2500元、剖宫产3500元的标准补偿。

  两险合并实施后,职工产检和分娩所产生的费用都可以刷医保卡了,生育的门诊与住院按照职工医保对应的普通门诊与住院有关待遇规定享受。

  同时,新增了一项生育补贴待遇,即2020年1月1日以后,企业职工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并符合领取享受生育(计划生育)津贴的(除2019年12月新参保职工,且2020年1月生育或计划生育的),可享受生育补贴,标准为:生育分娩(含7个月以上的终止妊娠)的补贴1500元,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引流产、放取环等)的补贴300元,这里需要注意分娩同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同时实施两个以上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补贴按高享受,不重复享受。

  简言之,两险合并实施后,参保职工产检和分娩所产生的费用可以刷医保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产检和分娩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按医保待遇结算享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产检可以按照城乡医保门诊待遇享受,住院分娩按照城乡居保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助标准享受。

  企业职工到宁波市外分娩,保险标准怎么算?

  在职职工在宁波市外(中国境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按照定额补偿,享受生育津贴,不享受生育补贴。

  参保和享受时间有何变化?

  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同时调整为与我市现行职工医保的规定一致。过去参加生育保险后,当月就能享受。现在和医保政策一致,第一个月参保,第二个月缴费,第三个月才能享受相关待遇。用人单位从2019年11月起,已开始把两项保险合并起来参保缴费。

  同时,2020年1月1日以后分娩的按照新政策享受待遇,之前分娩的按老政策享受。以上都以分娩日子或计划生育手术时间来确定。

  另外,由于两险合并后职工享受生育待遇的变化是在2020年1月1日落地,在此之前怀孕,但在此后生育的职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已发生的本次生育的产前检查费用,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月份数按生育时间倒推计算,最长不超过8个月。

  对于将在2020年1月至8月之间生育的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补贴由职工单位在职工产假结束后,次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符合享受条件的,由单位申领后再发放给职工。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