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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企业和群众“安心宅”

县人社局推出工伤认定“不见面”服务举措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0年02月10日 10:17:09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何莎莎通讯员卢崇利) “疫情防控期间响应号召不出门,但是工伤认定已不能再拖了!还好人社局推出了工伤认定‘不见面’办理,通过网上操作提交材料,在家就能帮员工办好工伤认定,在这个特殊时期,真是解了燃眉之急!”日前,我县某模具公司人事部王经理通过县人社局推出的“不见面”工伤认定服务,足不出户办理了相关业务。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外出与聚集,以行动筑牢人社疫情“防控墙”,县人社局在疫情防控期间特推出“不见面”工伤认定四项服务举措,让企业、群众“安心宅”。

  绿色通道“随时办”。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避免出现人员密集情况,并结合企业需求,县人社局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实行快审快结。目前,在宁海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均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工伤认定网上申请。

  跟踪服务“轻松办”。根据“不见面”工伤认定服务流程,用人单位可在规定的网站查看工伤认定进度,在下载填下送达地址确认书后,人社部门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地址,及时将认定结论送达双方当事人,让当事人不出门就能办好事。

  放宽时限“放心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保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因假期延长、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在30日内提交申请的,应视为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申请的期限。

  医护保障“重点办”。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冲在最前线的是医护及相关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精神,县人社局倾力保障医护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待遇。积极与县疫情防控办、县卫健委、乡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对接,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制定工作预案,简化办事流程,及时为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为其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轻装上阵。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