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办案两不误 移动微法院在线“营业”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0年03月20日 11:11:03 |
“请大家保持网络畅通,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响起,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县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与传统庭审不同的是,在这次庭审中,该案的陪审员和双方当事人并未到场,而是身处各地通过远程视频参与庭审。 2019年4月,宁海某金属制品公司与宁波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宁波某网络科技公司为该金属制品公司相关产品在亚马逊网站的运营、推广、销售等事项提供服务,宁海某金属制品公司支付首期服务费10万元。然而合作没多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分歧,同年8月,原告宁海某金属制品公司要求解除服务合同,但双方就先期支付的服务费返还及违约责任问题产生了纠纷。 2019年9月,宁海某金属制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宁波某网络科技公司返还10万元服务费。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反诉,要求宁海某金属制品公司支付因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3.1万余元。 考虑到目前仍在疫情防控期间,本案涉及的诉讼参与人较多,且有一名代理人目前身处疫情较为严重的湖北地区,为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经与人民陪审员沟通,并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在线视频开庭。 当天上午是该案第二次开庭,庭审持续了近2个小时,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声音流畅。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集聚,县法院通过运用移动微法院,将诉讼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实现了立案、调解、开庭、执行全流程在线,不仅满足了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更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据了解,截至3月17日,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已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展网上调解108件、开庭审理76件、召开债权人会议9件,电子送达法律文书10155次,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 |
录入:童碧珍 责任编辑:童碧珍 稿源: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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