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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一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0年03月25日 08:45:11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郑珊珊李伟萍) 3月24日上午,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件,被告人蔡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该案由县人民法院院长石坚强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练节晁出庭支持公诉,这也是疫情防控期间我县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职。

  蔡某某为筹措赌资,在2020年2月1日至2月19日期间,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民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主动联系微信好友谎称自己有口罩、额温枪可以出售。之后,以让被害人先支付货款后发货为由,蔡某某在短短19天内共计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05万余元,并将其中的大部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到了约定的交货日期,蔡某某又以“口罩被政府征用”“口罩质量有问题”等各种理由搪塞被害人。2月20日,在察觉被骗后,受害人王某某向县公安局报案,同日,被告人蔡某某主动向临海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县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该案。3月18日,该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查明的事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蔡某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疫情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蔡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