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2020年宁波市人防工作要点

宁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6日 09:35:03

  2020年,全市人防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和对浙江人防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第七次全国人防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紧扣“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的目标任务,针对我市人防建设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机遇和新挑战,坚持人民立场,加大人防作为,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人防行动,聚焦创新发展、体系发展、融合发展、长远发展,继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十三五”人防规划圆满收官,为“十四五”发展打好基础,不断开创我市人民防空事业新局面。

  一、聚焦创新发展,加大人民防空改革力度

  1.推进产权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注重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战备效果相统一,根据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要求,奉化、梅山试点区域抓紧出台试点政策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探索人防工程国家所有权与平时使用经营权分离、人防工程综合保险制度等创新思考和做法,逐步建立健全人防工程产权登记、平时使用登记、国有人防资产经营管理以及人防设备设施综合保险等相关措施,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同时,结合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会同住建部门研究解决存量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难题,力争纳入公共部位管理或人防工程综合保险管理体系。

  2.持续深化人防行政审批改革。根据最多跑一次、无证明办事等要求,结合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全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承诺制、容缺受理承诺制、统筹建设审批条件、五合一许可审批流程等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和流程。加强人防政务服务和移动政务建设,推动网上办事、掌上办事由“可办”转为“好办、易办”。按照市政府数转工作要求,整合审批服务、行政监管、公共服务等各类政务办公业务平台、系统功能,完善相关信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提升人防“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3.拓展深化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成果。持续开展“走进重要经济目标”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组织指挥建设、救援力量建设和防护设施建设,完善指挥机构及防护方案,组建人防应急救援队伍,健全防护手段,逐步推进关键设施设备地下化。持续抓好试点工作,开展以“城市生命线”工程类目标防护为主要内容的重要经济目标课题研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下发《宁波市电力类目标防护导则》。持续开展常态化演训活动,以实战化为导向,锻炼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推进重要经济目标高空监控系统建设。

  二、聚焦体系发展,持续提高应战应急能力

  4.深化人防指挥部常态化运行。持续推进各级指挥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善和落实计划、报告、会议、培训及考核等常态化制度。召开全市人防指挥部工作会议,组织“准军事化”集训。做好省对市人防指挥部常态化建设专项考核有关工作。充分发挥指挥部办公室作用,落实承担人防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要求。加强指挥所建设,海曙、江北要完成基本指挥所项目立项,镇海1901指挥所工程完成土方挖运,市本级预备指挥所要加快建设进度。

  5.深入开展常态化训练演练。视情组织全市性的人口疏散(掩蔽)演练,全市联网联动,同步实施,着力提高民众防空防灾意识和基本救护技能。组织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为重点的“宁波金盾-20”演习,加强专业救援力量建设。从严抓实按纲施训,参加全省指挥通信实战演练,切实增强组织指挥和综合救援能力。

  6.加强人防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办统一部署,开展“智慧人防”建设,深入推进物联、数联、智联的数字人防应用。持续推进人防指挥平台建设,抓好应急指挥车建设,启动基本指挥所信息化改造,编制人防基本指挥所管理规定。加强基于基本指挥所的人防战时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探索研发基于广电系统等第三方平台的人防警报系统,抓好警报设施维护管理,组织“5·12”“9·18”防灾防空警报试鸣。

  7.加强人防专业力量建设。督促指导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消防救援、通信管理、电信、移动、联通等成员单位编实建强人防专业队伍。组织参加省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人防应急救援队伍技能比武。

  8.加强疏散场所建设。组织开展疏散场所建设、使用与管理情况普查。立足各地实际,按照布局合理、平战结合的原则,融入我市“拥江、揽湖、滨海”发展格局,融入城市有机更新和美丽城镇建设,统筹推进疏散地域、疏散基地和疏散点建设,进一步加强维护管理。

  三、聚焦融合发展,高质量推进人民防空建设

  9.继续深化规划融合。总结“十三五”人防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十四五”全市人防发展规划。持续推进人防建设规划融入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系统融合。积极参与宁波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人防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情况,完成市区地下空间及人防专项规划报批。继续深化规划落地,加大城市控规修编融合人防设施配置力度,全面落实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人防设施设置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实现规划调控全覆盖。

  10.继续深化项目融合。把人防工程建设作为融合发展主战场,加快推进人防与城市建设深度结合,实现军民兼用。深化人防资金助力城市建设做法,加强芝士公园、鄞奉路改造等人防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人防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制度机制、市与区项目及资金联动机制、建成后使用维护管理机制。积极融入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和有机更新,全面参与未来社区建设,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商业街区更新中,探索跟进和落实人防配套设施建设的方法路子。着力整合人防战备资源服务社会治理,围绕缓解交通拥堵治理、提供群众避暑纳凉等,深挖人防工程潜能。

  11.继续深化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结建政策,把依法结建和扩大兼顾作为持续推动增量的重要抓手,推动人防工程扩量提质。突出抓好地铁、快速路、综合管廊和其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工程落实兼顾人防要求。注重人防工程体系建设,继续提高人防专业队、医疗救护等专用工程建设占比,推进人防工程互连互通和军民兼用。加强自建工程建设,加快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北仑青年SPORT港项目人防工程完成立项,东钱湖旅游集散中心、高新区滨江绿带、象山青草巷自建人防工程项目完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落实质量终身制,结合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理顺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加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情况检查,落实防空地下室维修维护及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确保人防工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2.加强人民防空法制建设。加强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力度,落实中介机构、项目参建单位黑名单制度,争取部门间协同监管,坚决查处不履行人民防空义务、妨碍人防建设的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掌上执法,现场掌上执法率力争达到90%以上。结合双随机检查,加快实现人防“互联网+监管”建设全覆盖,逐步实现执法(监管)常态化、主动化、制度化。

  13.推进全民宣传教育。继续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大力推进社区体验点建设,评选人防进党校优秀课件。加强与宁波广播电视大学联动合作,在培训社区干部、志愿者队伍相关课程中增设人防知识培训,着力推动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社区。结合“5.12”“9.18”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围绕人民防空创立70周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抓好在人防工程中开展体验式人防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推动在市区相关融合项目建设中设立人防主题公园,进一步扩大影响面。

  14.加强基层人防建设。根据区县(市)人防机构与住建部门职能合并实际,推动新机构主要领导同时任命人防办主任,督促履行人防建设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战备责任。把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纳入考核。建立健全培训、训练、战备值班等制度。落实军事机关领导兼任同级人防办副主任制度。

  四、聚焦长远发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5.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人防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思想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持续开展“红色教育”专题活动作为基本方式,丰富内容创新载体,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和水平。

  16.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正本清源、固本强基,持续开展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问题整改,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建设风险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筑牢制度防线。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做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落实系统管理、分级负责制度和全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维护和发展好人防系统发展环境。

  1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正作风,发扬斗争精神,积极营造担当作为、风清气正干事氛围。深入开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和“三服务”活动,通过大项任务锻炼和识别干部。聚焦能力提升,科学筹划人防干部能力提升活动和“准军事化”训练,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营造干事氛围,举办积极向上的活动比赛,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防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