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房屋征收办作客“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

解答城乡环境保护、房屋征收拆迁等热点问题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0年08月07日 09:16:06

  安置房何时交付

  市民娄先生:东镇村商业住宅楼何时交付?

  县房屋征收办答复:东镇村商业住宅楼由县城投集团投资建造,待竣工验收后交付房源至县房屋征收办,再由县房屋征收办下属单位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房屋分配、结算。目前东镇村商业住宅楼尚未竣工及验收,房源交付时间也未确定,如房源交付,县房屋征收办会尽快安排安置房分配。临时过渡费将在安置房交付后一次性结清。

  国有拆迁的房屋面积确定标准

  市民陈女士:国有拆迁的房屋面积确定标准?

  县房屋征收办答复:根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住宅房屋的可安置面积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价值与产权调换住宅房屋评估比准价格换算,根据换算结果再增加12%的面积补助和公摊面积补助。

  被征收地块启动条件

  市民王女士: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的启动条件和补偿协议签订分别有何特别规定?

  县房屋征收办答复: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将进行改建意愿的征询。在规定的征询时间内,改建意愿达到90%以上才启动房屋征收。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到80%以上的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被征收房屋估价问题

  市民方女士:部分被征收人认为其房屋评估价格偏低,评估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县房屋征收办答复: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具体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容积率等因素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

  被征收房屋补偿方式

  网友“南馆潇湘”: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和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分别可获得哪些补偿、补助和奖励?

  县房屋征收办答复: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获得(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2)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3)搬迁费补偿;(4)临时安置费补偿;(5)货币补偿补助或产权调换补助;(6)签约搬迁奖励;

  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获得(1)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2)装修、附属物价值;(3)搬迁和临时安置费;(4)重大设施搬迁损失费;(5)停产停业损失费;(6)货币补偿补助;(7)签约搬迁奖励。

  网友“画中人少年”:对于非居住房屋的拆迁,如何补偿安置?

  县房屋征收办答复:非居住房屋分为工业房屋和商业办公房屋。工业房屋按工业用地市场价格和房屋重置价格确定。商业办公房屋按市场单价结合房屋面积确定。集体非住宅用房实行货币安置,按国有非住宅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扣除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给予补偿。

首页  上一页  [1]  [2]  [3]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