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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坚持“四个聚焦”推动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取得新突破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0年08月17日 09:18:00

  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对标袁家军省长提出的力争实现“3个100%覆盖”要求,宁海县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以“四个聚焦”为抓手,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口,为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团队的双优生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主责主业,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上念好“紧箍咒”

  (一)建章立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2013年出台《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查后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2019年出台《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0年出台《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加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

  (二)规范流程,确保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一是落实审查力量,确定司法所、乡镇(街道)相应内设机构或多种力量相补充的审查主体。二是明确审查范围,制定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加强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规范审查程序,提请集体讨论前必须经司法局或乡镇(街道)审查机构合法性审查。今年上半年,共合法性审查28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提出156条合法性审查意见,均被采纳落实。

  (三)适时清理,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坚持每两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不合时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或即时清理。2019年以来,通过清理共废止4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

  二、聚焦依法决策,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上打好“组合拳”

  (一)加强衔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精准认定。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为切入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强化各部门衔接机制,通过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努力把实际有需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清单,精准认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二)提前谋划,确保合法性审查高效有序。明确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提前谋划,将拟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行政决策交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等部门民主会商,确定是否可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对可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由县司法局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先行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高效运作。

  (三)重点审查,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通过“三个是否”(决策事项是否超越法定权限、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是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存在抵触)对决策事项进行重点审查,全方位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2019年以来,共合法性审查8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村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5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落地。

  三、聚焦严格规范,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上架起“高压线”

  (一)制定目录,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决定事项。2017年,全面梳理全县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事项进行归纳,制定了《报送县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包含76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二)出台规程,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操作流程。2017年在梳理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基础上,出台了《报送县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明确了送审材料、审核时限和操作流程,规范了受理、法制机构认定、登记、审核、编号、归档等流程,提高了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质量和效率。

  (三)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事项法制审核程序。积极推进审核工作信息化建设,借助“最多跑一次”平台,补充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部门间办事事项,法制审核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全程留痕。2019年以来,共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法制审核43件,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四、聚焦风险防范,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上筑牢“防火墙”

  (一)强化审查,推动行政机关合同专业化管理。根据《宁海县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以《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南》作为审查指引,对合同主体、合同标的、违约责任等合同要素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订立行为的合法性和专业性。2020年上半年,共合法性审查4份重大行政机关合同,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二)强化备案,推行行政机关合同规范化管理。实行行政机关合同备案制度,要求报备机关签订重大合同后及时向县司法局报送备案,每年12月31日前,各行政机关将本年度签订的重大合同目录报送县司法局。2019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共签订行政合同905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各法制机构共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700余条,采纳率达96%以上。

  (三)强化监督,推进行政机关合同动态化管理。以各行政单位自查,县司法局组织抽查的方式,联合法治督察员对行政单位点对点检查监督,重点检查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情况,是否存在通过合同变相干预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等问题,不断提高合同质量,预防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责任编辑: 童碧珍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