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森林公安查处 三起违规野外用火案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0年11月09日 0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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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邱丹童欣芸记者潘璐璐)连日来,县森林公安局连续查处三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3名违法嫌疑人均已被行政处罚,共计收缴罚款1500元。
11月4日和11月5日,村民徐某松、陈某岳、周某郎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分别在各地从事农业生产性用火。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相关规定,县森林公安局责令3名违法嫌疑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人行政罚款。
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当前正值森林防火期,气候多以晴燥为主,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公安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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