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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0年12月03日 09:49:32

  独生子女政策补助

  hemingze:宁海这边有没有关于独生子女的政策补助?

  县卫生健康局答复:我县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政策有两项:一项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待遇,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自领证当年起享有每年1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直到子女14周岁为止。另一项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根据《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宁波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甬人口计生发[2005]38号)和《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甬人口计生委(2006)18号)规定,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为宁海县户籍;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无子女;4.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未婚单身收养的;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奖励扶助标准:根据《关于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和增加奖励扶助对象的通知》(甬人口计生委(2009)12号)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奖励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责任编辑: 赵稚娴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