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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防办关于立即开展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检查整治的通知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1年01月06日 14:53:00

  县质安站、各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及管理单位:

  1 2 月29日 ,杭州市西湖区浙大玉泉校区北门对面人行道发生一起路面塌陷事件。事件发生后,省委书记袁家军、省长郑栅洁分别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按照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及宁波市《宁波市人防办关于立即开展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检查整治的通知》(甬人防办通[ 2021 ] 1号)精神,为防止各类人防工程发生路面塌陷和其它安全事故,结合做好岁末年初人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部署开展全县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 1月 8日— 1 月20日。

  二、检查整治范围

  以居民区、商业区、交通于递等区域为重点,重点检查整治以下人防工程:

  (一)公共在用人防工程(单位人防工程):重点检查整治主体结构是否变形,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消防栓给水是否正常,灭火器是否有效,疏散指示灯是否具备应急功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报警系统是否正常,由各管理单位或物业公司负责开展安全检查。

  (二)结建在用人防工程(除单位工程以外的人防工程):重点检查整治所属区域平时用途为停车、仓储的结建人防工程是否发现有人员居住、是否用于开设餐饮、休闲娱乐等经营场所,有无生产或存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由各管理单位或物业公司负责开展安全检查。

  (三)在建人防工程:重点检查整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制度、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施工工程是否符合安全有关规定,由各建设单位负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县质安站结合平时安全检查一并开展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结合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迅速有序开展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检查整治。

  (二)全面查改隐患。结合全省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大检查和全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进一步开展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单位应加强平时维护管理检查,彻底摸清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制定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 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上报县人防办。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单位应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人防工程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检查整治落到实处,不留隐患。

  (四)做好情况上报。各单位要在2021年 1月 20日前向县人防办书面报送《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检查表》(桃源大厦A幢 1602),或扫描件发至13777253568 @163. com邮箱。

  附件:

  

  

  

责任编辑: 童碧珍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