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海传媒集团(宁海县广播电视台)二楼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1年02月07日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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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2月7日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宁海传媒集团(宁海县广播电视台)二楼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因年久老化,为确保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目前《太阳花开》栏目正常录制,就演播室灯光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直接到宁海传媒集团现场获取或进行网上联系获取。
招标文件发布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宁海传媒集团(宁海县广播电视台)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228号
联系人:谢海涛
联系电话:0574-59990228
1、此次招标为统一灯光系统设备参数标准进行招标。
2、在符合系统设备参数标准要求的同等情况下,以最低价中标。
3、本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
4、供应商负责免费运输(货到工地)、安装、调试。
5、招标人在任何时候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和修改权,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标准依据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GY5045-2006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
GY5070-2003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7000.15-2000 --《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T50314-2000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J133-90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23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WH/T 26—2007 --《舞台灯具光度测试与标注》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际最新标准时,系统中标人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涉及三个演播室灯光。一个是二楼的专题演播室,还有两个是一楼的新闻和虚拟演播室。
2.项目内容包括:
⑴、专题演播室就满足目前《太阳花开》栏目的录制灯光要求,全新架设LED聚光灯、LED平板灯以及线缆和信号控制系统等灯光系统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⑵、拆除专题演播室原有灯具和线缆等。
⑶、专题演播室拆除的灯具,经修整后用于一楼的新闻和虚拟演播室。
⑷、新闻、虚拟演播室灯光布光、线缆检查及系统调试。
⑸、三个演播室灯光电动吊挂等悬挂系统修整后继续使用。
3.灯具要求全部采用5600K±200K的高色温灯具,显色指数≥95。
4.新灯具应具有DMX512信号控制功能,可以利用原有控制台控制。5.演播室尺寸见附图:空间高度8.2米
专题演播室尺寸
四、设备清单及参数
1.专题演播室灯光设备清单
报价需包含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还包括:
1.专题演播室电动吊挂系统修整;
2.新闻、虚拟演播室现有灯具的修整、安装及布光调整。
五、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要求
5.1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制定详细的安装、调试、测试和验收方案,并提供其执行的有关设计、生产标准、安装施工规范和测试方法标准;
5.1.1中标人提供经招标人认可的在系统安装各阶段中作单项测试所需要的测试工具和仪器,作为最终的系统测试验收;
5.1.2在遇到单项或多项指标测试不合格的情况,中标人应尽快查明原因,排除故障,重新测试;如果测试不合格次数超过三次,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如果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招标人有权按退货索赔程序处理;
5.1.3招标人确认测试验收完成后,双方应共同签署验收报告,若有未尽事宜可写入报告中,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
5.1.4在保证期满时,中标人技术人员和招标人代表将对设备进行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中标人自费解决并取得招标人的认可。
5.2培训
5.2.1中标人应承诺对招标人指定的的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培训,包括系统和设备的工作原理、连接、配置、操作、保养、维护,软件的安装、使用、配置等。培训应达到如下目的:使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相关设备,能应付突发事件、快速判断故障、进行应急处理;
5.2.2培训时间以参加培训的人员学懂会用为限;所有培训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中。
5.3售后服务要求
5.3.1本项目新建系统的所有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三年。
5.3.2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的技术支持电话应保证7×24小时开通。
5.3.3当系统或设备发生故障时,中标人技术支持人员应接到电话即予响应,积极指导招标人相应人员排查故障;若无法解决问题,中标人应在8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 4小时内排除故障;若仍无法排除,应立即给予调换备件或整台设备,以保证招标人正常工作的需要。由此所发生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3.4在接到招标人故障通知的24小时后仍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或24小时无法联系到中标人,以致影响招标人的正常工作,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
六、工程期限
本项目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付款方式
灯光系统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八、开标形式
招标评标小组以公开的形式进行开标评审,开标、评标过程接受宁海传媒集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 责任编辑: 赵稚娴 稿源: 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