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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击整治畜禽散养 打造干净整洁人居环境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1年04月22日 08:56:39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陈俊)近日,有市民反映我县跃龙街道华山公园西侧有居民散养家禽,造成了环境污染,记者当即赶往华山公园西侧。

  虽然在华山公园西侧并没有看见显眼的鸡舍,但是接二连三的鸡叫声异常清晰。循着叫声,记者找到了一处位于华山公园上的小院,院内放养着十几只黄色的鸡,地上杂乱,扔着果蔬皮、鸡饲料等,而在院子的另一边,更有数个用砖瓦堆砌的鸡舍。根据养鸡户的介绍,整个院子养了鸡鸭近百只,养殖时间在两年以上,但是未有单位告知不能散养家禽。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概十分钟之后,执法队员赶到现场进行踏勘,并耐心细致地解释养鸡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希望养鸡户能主动配合,尽快处理饲养的家禽。听了执法人员的劝导后,该居民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同意尽快处理家禽。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跃龙中队副中队长赖建峰表示,他们将继续跟进家禽的清理问题,“限养鸡户在一个星期之内把家禽全部处理掉,或者迁往乡下去,一个星期之后,我们会到现场复核,如果拒不改正,我们将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对他散养的家禽进行没收,并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和食用鸽;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饲养的家畜家禽和食用鸽,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记者发稿时,县综合执法部门已经向该养鸡户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相关部门也将继续加强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巡查监管,切实做好禁养区内私自饲养家畜家禽的具体监管工作。

责任编辑: 赵稚娴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