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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宁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54:07

  各位考生: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定于2021年5月15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在5月13日9时至5月15日9时30分,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574-83061809-20082)。

  2.笔试时间初定于:

  2021年5月15日周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4.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rfb.ningbo.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6.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须提供考前14天的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的确证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参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笔试。

  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5月10-13日(截止至13日15:00)发送至所报考单位邮箱76941671@qq.com,联系电话:0574-83061809-20082

  邮件以报考序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01+考生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考生健康申报表: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现场备查文件:健康申报表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甬行码(健康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