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宁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宁海新闻

让破产者重拾“诚信”

我县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审结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1年10月20日 08:17:31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怡帆通讯员彭羚)近日,县法院裁定批准了胡某的《债务清偿计划》并终结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这也意味着,胡某即将开始全新的生活。这也是自《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实施以来,县法院受理并以重整方式审结的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

  据了解,1971年出生的胡某家住宁海西店,和父亲一起从事经商活动。10多年前,由于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原本经营良好的工厂被迫停产停业。胡某作为负责人,为工厂的多笔债券债权承担了担保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胡某及其担保人陆陆续续归还了40几万元,然而这只是杯水车薪。因无力偿还债务,胡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面对沉重的债务以及利息,胡某喘不过气来。

  今年8月份,胡某听说县法院可以受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心里又燃起了希望,立即向县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查,9月16日,县法院对胡某的申请予以立案受理,并指定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案管理人。近日,县法院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胡某及其管理人,银行、担保公司、自然人等5位债权人参加。会议审查了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并予以当场确认。会后,债权人表决通过了胡某的债务清偿计划。胡某的债务总数为130余万元,他将于5年内还清。该清偿计划还减免了胡某在清偿期内的利息,并将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提前删除。

  所谓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是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一种可期待、可信赖的保障。当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在不幸陷入债务危机时,可以通过该程序从债务危机中解脱出来,重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创造更多财富。

  自今年5月以来,县法院全面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15名债务人提交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书,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11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其中的4起案件已结案。

  下一步,县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修复诚信债务人的信用,使其有机会重获“新生”,并将着眼于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从有利于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出发,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提供宁海法院的办案样本。

责任编辑: 葛艺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