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模块上线
-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2年03月18日 08: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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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胡琦通讯员刘俊青)记者昨日从县税务局获悉,近日,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及时更新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相关报表及系统操作,纳税人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在5月31日前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在进行汇缴申报时,纳税人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判断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集和留存备查。在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2021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可以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此外,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以上申报操作均可在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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