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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监对未备案托育机构开出首张罚单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2年07月15日 09:15:35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屠以撒通讯员陈晓霞施纳韵)日前,县卫监执法人员在对一家因未备案被给予警告处理并责令改正的托育机构进行“回头看”时,发现该托育机构仍在为0-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且无法出示托育服务备案资料。据此,执法人员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对其开出1万元的罚单,这也是我县对托育机构开出的首张罚单。

  在现场,执法人员提取幼儿的档案资料、拍摄现场照片、对负责人开展询问调查,最终查实该托育机构存在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未备案开展托育服务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县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托育机构指的是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三胎开放、教培“双减”让托育需求增长迅速,因此加强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是保护婴幼儿茁壮成长的重要一步。

  据了解,浙江省于2019年12月起开始要求托育机构备案,但是没有配套的法律强制性措施加持。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托育机构备案列入,弥补了这一短板。我县于去年对全县10家未备案托育机构开展全覆盖督查,针对7家未取得备案证书的托育机构作出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处理,另3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托育机构管理只有符合标准规范,完成备案才是长远发展的基础。取得了备案证明,意味着托育机构有了合法的‘身份证’,在机构管理、人员设置等方面合法合规,家长也可以据此鉴别托育机构是否安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县卫生监督所将通过“专项+抽查”的模式,进一步规范我县托育机构服务行为,切实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身心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 林琪    稿源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