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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市更美更宜居

——县住建局、县征管中心做客民生热线

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2年09月29日 08:37:19
昨日下午,县住建局、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做客“百姓事马上办”,就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拆迁等事项现场接听群众来电。(记者惠广亮摄)

  记者胡琦

  城市建设既关乎城市形象,也关系到群众的生活质量,房屋征收更是改善和保障民生、提升城市发展能级的重要抓手。昨天下午,宁海传媒集团“百姓事马上办”邀请县住建局、县征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民生热线,并走进广播直播间,通过看宁海客户端和宁海新闻、宁海发布、听宁海微信公众号,就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屋征迁等内容与广大市民、网友互动交流。此次活动共接听市民热线电话近60个,解答网友提问35条,“看宁海”客户端直播吸引千余人次在线观看。以下是记者整理的部分热点问题解答。

  市政道路改造相关问题

  市民仇先生:兴宁路从泰悦城到县政府到徐霞客大道这段路还是水泥路面,路面坑坑洼洼,请问是否有铺设沥青或者翻修的计划?

  县住建局回复:兴宁路(外环路-徐霞客大道)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计划年底前开工建设。

  市民李先生:今年城区还有哪些市政道路项目要启动?

  县住建局回复:今年城区在建中大街、桃源南路等十多个市政项目;第四季度还将启动北大街、兴宁中路、兴宁南路、柔石南路等市政道路改造工程。

  网友“桃子汽水”:桃源南路提升改造工程进展如何,什么时候建成?

  县住建局回复:桃源南路于去年11月开工,合同工期12个月,现已完成80%工程量,预计将于今年11月基本完工。

  商品房供应相关问题

  网友“枫少”:今年我县还有哪些新楼盘上市?

  县住建局回复:今年我县商品房供应总体上比较充足,一至九月份已新开盘八个项目(蒲湖花园二期、辰章府、和麓园、北宁府、珑山樾花苑、育才潮涌园、棠宁府、迎雅园),接下来我县前童镇文馨雅苑、桑洲镇清溪云山居等项目可上市,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改造相关问题

  市民娄女士:去年老旧小区改造有较好的社会反响,今年还将改造哪些小区?

  县住建局回复:今年改造的老旧小区有华庭家园、朝晖家园、霞景水岸、北星片区等项目,均已在施工阶段,预计今年年底至明年陆续竣工。

  空关房物业费是否有优惠

  网友“乐乐”:我房子买来后近两年从未居住过,属于空关房,今后几年也没有去居住的打算,那今年的物业费是否可以享受打折优惠?

  县住建局回复:根据甬价费(2012)24号条例第十三条:业主对物业办理交付满1年后仍未入住的空关房,第2年开始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空关房起止时间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从第2年开始空关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80%比例交纳。

  房屋安全相关问题

  网友“K&K”:谁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谁该为房屋负责任?

  县住建局回复:《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明确规定:房屋属于个人或者单位所有的,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为国家直管或者单位自管公有用房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网友“橘子很甜”:县城区内部分直管公房年代较为久远,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县住建局回复:自2016年起我县城区管辖范围内老旧直管公房已基本拆除,目前承租出去的直管公房都符合住房安全标准。

  怎么知道家里有没有白蚁

  市民何女士:怎么知道家里有没有白蚁?

  县住建局回复:(1)在家里看一下水泥面上,是否有蚁路,就是白蚁分泌的蚁酸对水泥的腐蚀造成的痕迹。(2)看一下是否有脱落的昆虫翅膀,有的话就说明白蚁巢就在附近。(3)还有一个方法,就是检查家里的家具、门框、踢脚线、柜子。用手按一下家具,是否有空的感觉,同时观察家具、门框是否有变色或者有水迹,如果有,那就说明已经被白蚁蛀蚀了。

  我县未来社区建设进展如何

  市民严先生:未来社区建设是浙江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集中体现,请问目前我县这块工作进展如何,接下来有何计划安排?

  县住建局回复:未来社区作为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自2019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未来社区的决策部署以来,我们积极整合资源,推进相关工作。我县前五批省级未来社区项目共4个,双水未来社区已开工建设,塔山未来社区计划年底建成,有望成为我县第一个通过省级验收的项目,华庭未来社区和九顷未来社区已经通过市级方案评审。下步,我们将以“一统三化九场景”为指引,积极推动前五批未来社区建设。同时,坚持问需于民,积极谋划申报第六批未来社区项目,推进我县未来社区增点扩面。

  住房保障相关问题

  市民徐女士:我县公租房保障有几种方式?怎么申请?

  县住建局回复:目前我县公租房保障方式有两种:一是实物配租,并按照保障家庭的年收入困难程度予以租金减免;二是实物配租房源不足时,予以保障家庭发放租金补贴作为保障。

  以下几类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公租房:(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引进人才;(3)新就业无房职工;(4)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5)其他经县政府批准的特定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咨询电话:65577085、65577087。申请地址:桃源街道南畈路5号桃源大厦A座7楼住房保障大厅。

  网友“种一个小太阳”:我县在建公租房的情况怎么样?

  县住建局回复:目前我县在建的公租房就是辛岭老茶厂公租房项目,选址位于原辛岭老茶厂地块,辛岭小学西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新建公租房666套。目前1-7#号楼已基本完成楼面浇筑。今年10月初可完成主体结顶,年底可完成外墙粉刷。项目预计于2023年7月份竣工。

  网友“秋水”: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有何区别?

  县住建局回复:公租房主要是面向我县城镇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实物配租(租金减免)保障和发放货币补贴保障,主要是政府投资建设筹集为主;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面向我县城区无房新市民和青年人,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租金低于市场价,主要以企业投资建设筹集为主。

  如何获取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计划信息

  市民赵女士:宁海每年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计划是如何确定的,如何获取?

  县征管中心回复: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年度征迁计划由县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县资规局、县征管中心等有关部门制定,经人大会议讨论通过后确定。村(社)是否列入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年度征迁计划市民朋友们可以拨打0574-65060062向县征管中心咨询。

  协议生效、补偿款支付最新的程序是什么

  网友“青青河边草”:现在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不能立即生效,拆迁补偿款也不能支付,这和我从杨家、下洋吴两村了解的拆迁情况不一样,说是现在的拆迁流程有变化,能讲解下关于协议生效、补偿款支付最新的程序规定吗?

  县征管中心回复:根据2020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文件规定,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在流程上有了重大变动,由之前“先完成征地——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最后完成搬迁腾空支付补偿款”变成现在的“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到达规定的签约比例后进行征地报批——最后完成房屋腾空搬迁及补偿款支付”。因此,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到达规定的签约比例后由县政府提出土地征收申请,待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60日内完成搬迁腾空及补偿款支付。若未到达规定签约比例,则项目终止,已签协议不生效。

  拆迁补偿安置相关问题

  网友“橙子酱”:户口还在本村的离异妇女,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

  县征管中心回复:根据《宁海县拆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对象包含被拆迁人和应安置人口。被拆迁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产权人;应安置人口按照被拆迁人家庭常住户口且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人口确定。如离异妇女在本村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可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如无合法产权房屋但属应安置人口,则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需结合前夫家庭的安置情况确定。市民朋友可以通过查询《宁海县拆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则。

  市民章先生:所住的村子要拆迁,我不是本村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90年代向本村人买来的,有房屋买卖合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在我手里但未过户,拆迁时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吗?

  县征管中心回复:首先,不是同村人之间的集体房屋买卖在法律上是认定为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其次,《宁海县拆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对被拆迁人已作了明确规定,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产权人,因此拆迁实施单位需与卖方即原产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市民林女士:新批宅基地时没有将原来的房子拆除,现在原来的房子还在,拆迁时如何补偿?

  县征管中心回复:被拆迁人在拆迁前合法取得宅基地建造住宅用房,但未按规定拆除原有宅基地住宅用房的,其原有宅基地住宅用房不作为住宅用房安置依据。但如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完成搬迁的,可按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奖励。

  网友“风中小鱼”:农村住宅用房改成经营用房且目前正在营业,拆迁时能否按商业用房进行补偿?

  县征管中心回复: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确定。如房屋所有权记载用途为住宅,则不能按商业用房标准补偿,可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享受一次性5000元经济补贴。

  网友“叮叮”:我是本村社员,近段时间准备结婚,听说村里马上就要拆迁了,目前女方户口还未迁入村里,是不是拆迁启动后户口就不能迁入村里或者即使迁入也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

  县征管中心回复: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后,有关部门在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一)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二)审批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出生、婚姻、军人退伍、大中专学生毕业、刑满释放等原因确需办理入户和分户的除外。因此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后因婚姻原因是可以办理入户的,但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除需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将户口迁入村里外,还需符合社员身份及结合你户具体的家庭情况确定。

  地块征收信息相关问题

  网友“水木华华”:中大街老邮局对面的房子,三年内有没有征收计划。

  县征管中心回复:目前该区块没有列入宁海县年度征迁计划。

  网友“天上人间”:老棉纺织住宅小区非常老旧,和周边新建小区格格不入,何时拆迁?

  县征管中心回复:目前该区块没有列入宁海县年度征迁计划。

  市民童先生:塔山路这边房子原先由仓库改造,房龄四五十年,居民有强烈拆迁意愿。

  县征管中心回复:目前该地址没有列入宁海县年度征迁计划。

  网友“半夏”:秧田头地块什么时候征收?

  县征管中心回复:目前该区块没有列入宁海县年度征迁计划。

  网友“这小子真帅”:桃源街道尤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进度如何?

  县征管中心回复:按照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目前尤家村正在进行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环节。

责任编辑: 林琪    稿源宁海新闻网